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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拟申报国家海绵城市试点

   2015-07-21 沈阳日报 2960
核心提示:城市就像海绵一样,下雨时能蓄水,用水时可以“释放”。7月2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沈阳市拟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沈阳市预计将海绵城市试点区域位置定在沈阳市中心城区的东南部,即东至三环高速路,南至浑河,西至富民街及一环路,北至沈河区行政界,规划面积约37.4平方公里。

城市就像海绵一样,下雨时能蓄水,用水时可以“释放”。7月2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沈阳市拟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沈阳自然生态渗水能力正逐步减弱。市内大量采用柏油路、水泥路面等硬覆盖,雨水渗透能力较差,地表水径流增加,极易形成积水内涝,应建立综合治理体系,蓄排结合,加强污雨水资源再利用。”今年年初,市政府收到市政协一份重要的提案——《关于加强排水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涝能力的提案》。提案中委员们建议,应建立蓄、渗、排、用相结合的排水体系,增建河、湖、渠、人工湿地等多种类型的城市水系,增强雨洪调蓄能力;在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采用透水性材料,增加绿地,多建砂石、可渗透路面,降低城市硬覆盖比例;新建和改造住宅小区时,配套建设小型地下蓄水池等。

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对该提案进行回复时透露:“沈阳将建立蓄排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据介绍,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使城市能够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目前,沈阳市正按照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关于海绵城市试点的申报要求,全力做好明年的各项申报准备工作。一方面启动《沈阳市海绵城市总体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将海绵城市总体规划技术要求和规划控制标准,融入建筑小区、市政道路、公园绿化、城市水系等专项规划之中;另一方面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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