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商业大楼、学校和医院等大型项目,除了环评外,还得开展交通影响规划,尽可能将周边交通的影响降到最低……昨日,记者从市交委召开的交通影响评价专家座谈会获悉,深圳市拟通过立法的方式促进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从源头控制拥堵,方便市民出行。
晶报记者 谢丽雯
现状:
只建楼不考虑交通问题
“还没进入医院,在门口堵车堵半天;等进入医院后,兜了好多个圈都找不到停车位!”昨日,深圳市政协委员王雪参加交通影响评价专家座谈会时吐槽。她告诉记者,由于北大深圳医院等大型建设项目在规划阶段没有考虑到对周边交通影响,以及前来就诊的患者停车需求,导致看病的人需要等很久才能进入医院,进了医院后又得发愁寻找停车位,出现了内部和外部交通循环都不畅通的状况。
“深圳的规划、建设部门、包括市民还没有意识到大型建设项目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的重要性,这需要一个逐渐接受的过程!”王雪呼吁,深圳所有的住宅区改造和医院、学校等大型建筑项目,在规划设计的时候要注重对周边的交通是否造成影响,使得项目建成后,对周边交通拥堵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部门:
建立法律机制从源头治堵
据了解,深圳自1999年开始逐步对部分建设项目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但由于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深圳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存在评价范围不明确、评价结论对土地利用的反馈机制不强、交通改善措施难以执行等问题。
“实施交通影响评价的好处在于,在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能够提前对交通问题做一个预判。”市交委规划设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市交委共对89个建设项目进行了交通影响评价,在理顺和优化了建设项目的交通组织方案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他解释道,交通部门会在交通影响评价阶段,针对开发商规划项目建筑时提出一些周边交通的改善措施,然后和项目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竣工,这样就能够保障项目运营的初期阶段,交通秩序不发生大的影响,“从源头开展交通影响规划,意味着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城市交通拥堵的可能性。”
记者获悉,我市正打算逐步通过加强立法的方式推广交通影响评价。比如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我市取得规划用地许可证的项目,必须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2013年5月发布《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简称《指引》),并印发《关于试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工作的通知》,试行开展了交通影响评价审查工作。目前,市法制办会同市交委正抓紧制定《指引》,希望从法律层面建立起有效机制,从而改善市民交通出行条件,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借鉴
香港:交通影响评价不过关可一票否决
“交通影响评价没有获得通过的话,项目就得不到批准建设!”香港交通专家黄良会在座谈会上透露,香港的交通影响评价和环评一样,具有一票否决制。他以香港一家开发商打算在湾仔建设楼盘为例,由于该楼盘超过土地控规的标准,一直没有通过交通影响评价,10多年了仍然没有得到批准建设,直到近几年开发商将建筑面积消减了35%才最终得以开工建设。
据介绍,交通影响评价指的是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交通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交通影响的交通设计、交通管理方案和措施。黄良会告诉记者,香港早在20多年前就确定了规划必须交通先行的概念,每一年再确定总体交通需求量,然后才发展城市规划,任何一个地块的发展强度必须与交通的上限相互适应,“交通上限是1000人,地块发展就不能超出1000人,将交通拥堵问题降低到最小。”
他表示,香港开发商已经树立起了“城市规划必须跟交通最优化相互结合”的理念,如果要开展一个大型项目建设,首先必须找交通规划师对周边交通状况、可能造成的影响评价进行科学合理布局,将建筑规划和外部交通连接好之后,再讨论建筑项目的图纸设计,只有通过了交通影响评价后,才能开展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