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在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解甲庄街道梁家夼西荆山建筑垃圾处置场里一车车的建筑渣土正在被处理,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另有“一番作为”。
垃圾处置申请人只需向行政审批中心城市管理窗口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就可按照程序将建筑垃圾送到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倾倒,处置场按照2元/立方米的标准收取建筑垃圾处理费用。
修复山体,处理300万立方建筑垃圾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处在山坳中的建筑垃圾处置场,经过规划和建设,坑洼不平的山地变得平坦开阔,场区内井然有序地修筑了3条道路,这些道路同时把场区划分为不同的处理单元,建筑垃圾按照不同的类别运送到不同的单元区域进行分类暂存和整理,继而按规划进行填埋、压实。
莱山区建筑垃圾处置场于2014年8月正式动工建设,总投资600余万元,占地约7.6公顷,可消纳300万立方建筑垃圾。与传统的单纯消纳处置不同的是,莱山区建筑垃圾处理场还有着修复山体的目的。据工作人员介绍,建筑垃圾处理场配备了各类专用机械5台,每天进行压实平整,经过沉降稳定后再进行覆土。待饱和封场后实施种草植树等绿化工程,使破损的山体完全修复,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而且不会造成其他污染,这也是我市首座利用建筑渣土修补山体的建筑垃圾处置场。
科学处理,设置街区建筑垃圾堆放点
莱山区城管局将村居建筑垃圾管理纳入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监管考核范围,督导各街区及时清除村居的建筑垃圾死角。同时,为实现建筑垃圾科学处理体系,由莱山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园区负责,在每个街道园区建设了一处建筑垃圾处置点,在每个村居选取一处小型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点以区内其它废弃小型矿坑、虾池、洼地等作为主要场地,用于辅助消纳建筑渣土。街区小型建筑垃圾堆放点主要用于各街区辖区村居产生的残堰断壁、家庭装修、房屋及土炕翻新等建筑垃圾的暂存消纳,小型建筑垃圾堆放点的建筑垃圾达到一定数量后转运至区主处置场。
目前,莱山区政府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纳入到政府权利清单事项,在建筑垃圾处理场投入运行后,莱山区还将出台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保障措施,组织城市管理、住房建设、公安交警等部门,从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到处置建立闭合式的监管体系,对违规运输、倾倒、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