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眉县金渠镇宁渠村,一家无任何环评手续,擅自违法生产四年的米石厂,今年4月被环保部门查封后继续生产,5月份再次被环保部门查封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然而,环保部门随后又撕掉封条让米石厂继续生产,理由竟是米石厂也不容易,剩余石料生产完后再停工。(7月22日《华商报》)
环保部门本该是污染企业的天敌,就跟猫抓老鼠是天职一样。然而,陕西眉县环保部门两次执法之后,竟“心太软”地体恤起污染企业来了:不仅自撕封条允许其继续生产,而且把污染企业和村民召集起来,给双方签协议做了见证人。如此用心良苦的“人性执法”,既不耽误企业处理余料,又为村民谋取到了1万元补偿款,貌似未尝不可。
可是这样真就没有问题了么?按照新环保法要求,没有环评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允许开工,如果发现开工,必须停止建设。报道称,米石厂任何手续都没有,而且据企业负责人王先生说,眉县当地很多石料厂都是这样,没有取得环评手续就直接生产了。一个行业内相当数量的企业,都置环评于不顾,很难说当地环保执法方式没有问题。如今,这个厂倒是在“温情”中关闭了,那么其他厂呢?面对全县类似情况的石料厂,如果当地环保部门不能“一碗水端平”——让污染企业加工完剩料再停工,那又怎能服众?
俗话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在一些环保执法人员看来,这可能是其工作的准则之一。反正污染企业最终会被关停,而且在关停之前,各方矛盾也没有激化。这种逻辑,散见于一些地方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中。看起来似乎是最理想、温和的处置方式,其实却涉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污染企业各家有各家的难处,人人会哭奶吃,如果执法部门这次迁就一下、那次又体谅一下,导致的后果便可能是法律底线被屡屡突破,造成尾大不掉、法不责众的被动局面。
同时,对污染企业出手太温柔,还有可能致使民众对环保执法偏软的误判。报道中,大部分村民同意继续生产,只有4户没有签字。试想,如果污染企业开出的补偿价码再高一点,可能不签字的村民会更少,甚至不排除有个别村民贪图补偿款,不愿意让污染企业就此关门的可能。对于污染行为,居住在附近的原住民最有发言权,但当污染企业威逼利诱且未被依法严惩,居民们表达诉求的欲望也可能会被削弱。前段时间,福建宁德一家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在环评上涉嫌造假,当地环保部门也牵涉其中,居民对此意见颇大。可以想见,造假的环评一旦被通过,对民众的环保意识将会造成多大的伤害!他们也许会想,既然政府部门已默认,自己又人微言轻对制止污染无多大作用,倒不如借此捞点小钱。
环保部门并非不能人性执法,但这样的执法方式理应放在帮助企业完善环保措施、发展更符合环保要求的生产技艺上,且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与污染企业温情守望只会将问题掩盖,持续造成环境的恶化。无论何种情况,只有环保部门对污染行为实行零容忍,不随便给污染行为开口子,才能涤清一个地方的环境和发展生态,进而养成全民对环保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