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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核心配套文件出台倒计时 售电博弈激烈

   2015-07-24 澎湃新闻2640
核心提示:按照既定时间表,围绕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放开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自备电厂监管展开的六大电改核心配套文件将在7月底悉数出台。

按照既定时间表,围绕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放开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自备电厂监管展开的六大电改核心配套文件将在7月底悉数出台。但有业内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配套文件正征求各方意见,双方博弈仍在进行,电改小组面临着来自电网的较大压力,文件出台甚至有可能延期。

与本轮电改的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下称“9号文”)正式出台前的信息透支情形相类似,经多名参与配套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的人士“剧透”后,上述配套文件的关键内容与争议点已浮出水面。据悉,从目前的倾向看,电网企业或仍将参与增量配电及竞争性售电业务,交易中心也在其旗下。

不同体量的玩家

在9号文并不触及输配分开、电网调度也未独立的前提下,电网企业是否参与竞争性售电是本轮电改的试金石及最后悬念,与其他售电主体的市场空间息息相关。试想,各发电企业、由社会资本组建的独立售电商等市场主体不拥有电网资产,且必须依赖电网的物理性服务,若电网企业依然集输配售于一身参战,如何确保电网提供无差别、无歧视性的并网接入、电力传输服务、交易结算等服务?何以扭转既打篮球又吹哨子的局面?

“电网如果能参与竞争性售电优势很明显。一是市场优势,电网可以提供比别人更低的电价。第二,电网有基础设施有调度,这些基于垄断或体制的优势会对其他社会资本企业带来很大影响,比如电网不允许你接入或者设置各种门槛导致你的成本比电网高很多,都很难说。”一不愿具名的市场分析人士对此解释道。

一旦电网企业介入竞争性售电,留给其他主体的市场腾挪空间将大为压缩。9号文提出,“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其他没有参与直接交易和竞价交易的上网电量,以及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继续执行政府定价。”除去保底售电、大用户直购电、优先售电后,剩下的才是竞争性售电市场蛋糕。若各项优势明显的电网企业继续参赛,其余售电商必然面临更激烈的竞争。

而另一重博弈焦点——交易平台的“相对独立”,也显露出向“不独立”靠近的趋势。据参与配套文件制定与讨论的专家透露,交易中心可能还是要依据现有的电网企业的交易平台,至少是电网企业控股的机构,然后由政府成立机构进行监管。而交易中心不负责结算,结算关系仍维持现有的局面,即由国网等来进行结算,这意味着现金流也将不通过交易中心,其他售电主体仍将受制于电网企业。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国家电网公司内部曾做过测算,若不负责统一结算,按最不利的情况即所有用户放开并选择其他售电主体,公司营业收入将减少12185亿元,世界500强排名将降至第35位。

对于电网企业依然参与售电情形下的市场格局,早有业内人士做出提醒:“这样的巨无霸售电主体,除了售电,还与产业环节上游的垄断性的输配电企业同气连根;再次,这样的售电主体,归属于跨省跨区的超级垄断电网企业,在任何地方,不要说民间资本,即使当地政府也很难有实力与之对等合作,如何保障外来投资者的权益?”

非电网系如何参与售电竞争?

“但这也不是一刀切,什么都没了。”前述市场分析人士称,不管电网做不做,有几类企业的优势十分明显,“第一类是像五大四小这样的发电企业。因为拥有电源,可以以较低的发电价格向用户售电,优势明显;第二类是地方政府强力支持的企业。只要地方政府强力支持,地方上很多国企都会选择这类企业购电,因为都是一个体系里的。第三类是有分布式电源的企业。”(注:五大四小是中国发电行业的主力军,五大包括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和中电投集团;四小包括华润电力、国华电力、国投电力和中广核。)

这三类主体等于是9号文所规定的五类售电主体的优中选优。这五类主体包括: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资本、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以及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

售电侧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有很大可能会沿用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思路。尽管各方对电网企业可否参与竞争性售电仍然相持不下,但目前业内的普遍共识是,五大发电将获得首批牌照,这也符合国际经验。值得注意的是,五大发电企业虽拥有电源资源,但长期无用户资源积累。在未来的市场化竞争中,这也是留待补齐的短板。

另有熟悉配套文件制定过程的专家对澎湃新闻称,如果能搞不同的试点,其中能有一些是非电网公司主导的交易机构,也算是一个亮点。“那就看后期评价了,是电网公司主持的运作得好,还是非电网公司运行得更好。”

事实上,悬念未解、争议不止都无碍于售电概念持续数月的火爆。无论是发电巨头还是各路社会资本,均已着手布局售电市场。

商业嗅觉灵敏的社会资本早已动身。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达30余家,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民营企业占较大比例,且在今年5-7月份之间出现了一波成立售电公司的高潮。

也有企业做好了长远打算准备“用成本换市场”。国内最大的民营能源企业协鑫集团相关人士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透露,面对电改带来的市场机遇,协鑫计划从售电侧切入,逐步向供电、供气、环保等一体化能源综合服务商方向转型。

相比之下,五大发电集团要审慎得多。查阅各电力集团公布的年中工作会议内容可以发现,与电改有关的内容多为“积极主动、密切关注、加强研究”等表态性文字。据《证券日报》报道,五大发电集团已经在为成立售电公司做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开展运营模式、交易策略等内容的研究。

对于发电集团的考虑,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中国华电集团企法部主任陈宗法在接受《中国能源报》采访时曾给出解释。他说,五大发电集团之所以“稳得住”,除了不愿意充当“出头鸟”,主要还是因为相关法律有障碍。虽然《电力法》在今年4月份进行了“先照后证”的修改,但仍保留了“一个地区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的条款,这与售电侧放开精神相悖。同时,9号文的可操作性不够,关于售电侧改革的配套政策尚不明朗,组建售电公司缺少政策依据。“尽管如此,五大集团还是结合实际,围绕售电公司组建做了大量研究、筹备、规划、用户资源储备等工作,华能已在内蒙古有所突破。”

上述突破指的是,6月下旬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华电,600863)与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方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华电成为首个成立售电公司的上市发电企业。北方公司的控股股东正是华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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