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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永明: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控修复研究的思考与展望

   2015-07-24 生态修复网微信 1840
核心提示:骆永明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土壤环境质量与风险管理、土壤污染与修复。

嘉宾介绍:骆永明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土壤环境质量与风险管理、土壤污染与修复。

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研究员骆永明作了题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控修复研究的思考与展望》的报告。我国土壤污染“防、控、修”工作如何开展,未来研究框架如何构建骆永明研究员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土壤污染“防、控、修”研究任重道远,是长期性的工作。

农用地土壤污染问题,已经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但是,过去30年,耕地数量减少了几亿亩,在耕地数量减少的情况下,粮食在丰收,我们依靠的是什么?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肥料和农药,农用地污染与防控修复具有长期性。

数以万计的场地是重污染、高风险场地,危及人居环境安全,资源、能源利用及生产经营活动等还将造成新型土壤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及其防控修复具有长期性。

煤矿、油田大范围的污染,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不断增加,废渣、废水、废气进入土壤,导致土壤环境叠加性污染。第三次土壤调查已经显示重污染农田主要还是因为企业造成污染,占36%,显示了污染与防控修的长期性。

流域性、区域性土壤重金属污染态势凸显,严重影响区域环境安全和生态建设,污染防控修复任务艰巨。

无论在理论方法、技术装备、监管体系、产业化支撑等方面,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方面都有巨大的迫切需求。

思考和展望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控修复工作的总体建议如下:

第一,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刻不容缓,迫切需要优先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使我国土壤质量的维护与改善、污染预防、控制及修复等工作有法可依。

第二,亟需制定、修订国家及地方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尊重自然规律,按照分区、分类等原则,科学制定新标准,修订旧标准,允许地方制定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

第三,尽快启动《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行动计划》。坚持以防为主,点治、片控、面防相结合,分阶段、分步骤地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污染防控体系,重点开展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工程示范工作,以点带面,加快成功技术及经验的推广。

第四,搭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科技研究与交流平台,在加强基础理论与技术研发的同时,也要注重引进、吸收、消化适用于国情的国外先进技术,加快土壤修复新兴战略产业的发展。

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科技研究的建议:

第一,应该把科学、技术与监管有机联系的整体加以系统的设计,包括链条式设计。

第二,应该系统的认识土壤环境这个体系,土壤环境是一个多维系统,是由内部环境、外部环境及其界面环境三部分组成,它是一个有生命力的系统,包括地下生态系统和以其为支撑的地上生态系统。

第三,研究土壤污染与修复时应该重视土壤特性。土壤是连续性、多过程的耦合,包括土、水、气、生,多过程相互作用;是交换性、动态的土壤系统,有水驱动、人驱动、生物驱动、化学驱动,可以从分子到颗粒到土体到田块到区域。研究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时应该重视土壤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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