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数据表明,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国范围内PM2.5下降了17.1%,PM10下降了8.5%。据环保部介绍,过去三年,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中央财政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划拨263亿元支持重点地区解决突出大气污染问题。
这些钱用到了哪些地方,怎样使用,起到了什么效果?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总工程师杨金田谈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分配及管理。
记者:近三年,中央财政共划拨263亿资金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这些钱用到了哪些地方,怎么分配,如何使用?
杨金田:为了控制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国家加大了财政对大气污染控制的支持力度。所以分三年给重点区域拨付了263亿。第一年是2013年拨了50亿。2014年是98亿,2015年是115亿。2013年的50亿主要是针对京津冀和周边省份,对京津冀分了40亿,周边省份分了10亿。2014年、2015年基本上把范围逐渐扩大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
在分配额度时,重点考虑是京津冀,这个地区的额度相对大一些。但是分配方式是这样的,在资金使用方面,财政部有一个资金使用分配办法,这里面考虑了三个因素:
第一,质量改善的任务状况;第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下降比例的情况;第三,地方在治理污染方面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根据这个情况,财政部和环保部门权衡,看看各个省份能分多少。但是下拨方式跟过去不太一样,过去财政补助的资金都是跟着项目走,但是这次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各个省有很大的支配权,资金使用在什么方面由各个省确定,但是国家的考核要求就是对污染控制、质量改善的效果,这是评估最重要的依据。基本上是这样一种运作模式。
投资的领域方向,根据我了解的情况,主要是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补助。因为属于是财政资金,不能全部用于企业的污染治理,所以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涉及环境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几方面:比如补助黄标车的淘汰,淘汰燃煤小锅炉、散煤燃烧治理,有一部分用于脱硫脱硝的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