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近年来,抚州宜黄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推进节能减排与发展县域经济紧密结合,制定了《宜黄县节能减排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并积极向上争取,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宜黄县在每年编制年初财政预算时,专门设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并根据财政收入增幅,每年递增6%。截至今年5月份,该县已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000多万元。同时,强化资金监管,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该县还通过财政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节能新技术推广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此外,该县通过政府采购办认真执行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不断扩大节能减排产品政府采购范围,逐步建立节能减排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