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节能减排要紧牵企业的“牛鼻子”

   2015-07-28 中华工商时报 2260
核心提示: 不幸陷入破产泥沼的民营钢企海鑫集团,最近又被曝出往日的不堪:一个化名“徐超”的债权人代表向中纪委和山西省纪委爆料,海鑫集团涉嫌向百余名官员行贿,行贿名单上的官员涉及运城市、山西省及国家发改委共120多人,其中只有个别官员因其他案件已落马。

不幸陷入破产泥沼的民营钢企海鑫集团,最近又被曝出往日的不堪:一个化名“徐超”的债权人代表向中纪委和山西省纪委爆料,海鑫集团涉嫌向百余名官员行贿,行贿名单上的官员涉及运城市、山西省及国家发改委共120多人,其中只有个别官员因其他案件已落马。

曾经是民营钢铁一面旗帜的海鑫,目前已经完全结束了往日的辉煌,无可奈何地进入破产程序。尽管连当地政府都试图挽救他,但最终都回天乏力,一曲无奈的挽歌终于奏响。遭遇这样的不幸,按说人们该给予同情才是,但竟然有人在他临难之际又踹上一脚,似乎很不够人情。其实,商场无父子。亲人之间尚且不顾亲情。何况彼此之间完全是买卖关系的债主和债务人。最大的可能是海鑫家底消耗殆尽、债权人捞不回血汗本钱、气急败坏之际以此泄愤。

翻看海鑫集团的这份行贿名单,可谓细节丰富,不仅有送礼的金额和官员姓名,也有送礼时间地点、送礼方式、经办人和所办事项。若不是海鑫集团陷入破产重整,这份重磅的名单恐怕只能锁在企业办公柜里,永远难现天日。当然,这份行贿名单的真实性如何,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海鑫集团如此涉嫌苦心行贿,目的是什么?据报道,从名单所涉及部门看,是为了逃避节能减排任务,以及获取国家对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的资金补贴。以山西省为例,仅在2012年,投入的节能减排财政补贴资金,就超过30个亿。

奇怪,节能减排,按说企业应该有自发动力,为什么企业对节能减排有这么大的抵触、反感?虽说减排要花钱,但节能就是节约自己的开支,为什么还要行贿,伪装节能减排?

事实上,不仅减排需要花钱,就是节能,也可能面临着节能不节钱的选择。海鑫集团作为大型钢企,本身就是属于高耗能行业,何况其主要高炉建成时间早,节能技术标准可能落伍,所以减排压力不难想象。如果企业节能减排不折不扣按规定来,这恐怕成本巨大。通过行贿,或可让官员在审查考核时高抬贵手,放过自己一马。

这是很有可能的。此前媒体就报道过许多类似的情况:一些地方和企业纷纷宣布提前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但媒体试图追踪报道一些节能减排的“先进事迹”,发现并非如此。有的企业表面上看已经按照环保要求安装了废气过滤或污水净化设施,但这些设施只在环保部门前来检查时才开启使用,平时则根本不开;至于所谓的已经“被淘汰”落后产能,其实早已关停甚至转产,真正的耗能大户则安然无恙。

企业节能减排要花钱,甚至节约的能源开支不敌增加的开支,对企业来说,似乎是难以承受的“不划算”、是“强人所难”,但能否因此就免除其减排减污义务?那些因饮用水源被污染而不罹患癌症、白血病等恶疾的人们,何曾从企业那里获得补偿和救济?大众心肺健康受雾霾的侵害,排污企业可曾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便愿意承担,又能承担得起吗?

节能减排无论怎样“不经济”,也不可回避。目前我国大气水源污染问题已经到了极其危险的境地。节能减排是企业不可推卸的义务。别说那些非公有企业,即便是全民所有企业也一样有义务。但是,企业追利的本性与执行义务的要求是天然对立的。而政府主要以行政手段推进的强制性的节能减排运动,存在着成本问题。因此,如何探索出一条简便有效的推进途径,是问题的核心。如果仔细审视目前政府的手段,可以发现主要集中在企业生产过程中,主要精力用在看管企业的能源使用过程,比如为了提高钢铁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就制定炼钢炼铁的高炉的体积标准,要求其只能比标准大,不能比标准小。这种直接规定生产工艺的做法,实际上并没有紧紧抓着“牛鼻子”,而是抓“牛脖子”,甚至“牛尾巴”。而真正的“牛鼻子”,则是能源的成本、能源的价格,以及强制执行清洁能源有限使用制度。

正是由于能源的价格不包含资源成本,因此价格偏低,致使能源在企业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例不高,或很低,所以企业优先关心的是节能减排投资,而不是能源消耗量的高低多少。一旦节能减排的成本高于能源消耗成本,企业自然就会千方百计排斥节能减排,变着花样假装环保,与环保监督部门玩弄老鼠戏猫的游戏。

燃煤企业是废气高排放企业,所以,节能减排,实际上是放弃煤炭这种高污染能源,改以天然气或公用电力。天然气成本比煤炭高些,但排污量极其微弱;虽然我国的电力70%来源于燃煤机组,但毕竟大功率机组燃煤效率高、排污少,比炼钢企业直接燃煤划算得多,抓发电环保比抓耗能环保要容易。目前,虽然国家正在推广“煤改气”和“煤改电”,但遇到了不小的阻力,因此步履有所懈怠盘桓。其实,一旦认准的方向,就不能因一时之困而废。长痛不如短痛,与其被迫劳而无功的与企业打游击,莫如抓着强制使用清洁能源这个“牛脖子”走到底。我国既然确定了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就不要因一时的局部的困难而将节能减排工作半途而废。

至于国家对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的资金补贴,也可以转移补贴方向,改为补贴产品。在强制使用清洁能源的同时,按产品量进行资金补贴。这样能促使企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生产同样数量的产品,尽量减少能源的消耗;能源的消耗,从而也减排废气。形象地说,就是前边牵着牛鼻子,后边拽着牛尾巴。两头固定就不会来回摆动。

回头再说债权人“徐超”举报一事。“徐超”直接举报的行贿者,但为数众多的受贿官员浮出水面。监督企业节能减排,过程越是复杂,官员权力寻租的空间就越大。如果政府对企业节能减排监管既简便又有力的话,就缩小了贪官上下其手的空间。两头都省事。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