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北京:“十二五”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降22%

   2015-07-28 网络1890
核心提示: 昨天,本市发布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绿色北京发展建设规划》。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加快工业企业节能、节水、污染减排改造力度,确保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1立方米以下。

昨天,本市发布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绿色北京发展建设规划》。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加快工业企业节能、节水、污染减排改造力度,确保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1立方米以下。

资源产出率5年提高15%

根据“绿色北京规划”,“十二五”时期绿色北京发展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当好标兵和火炬手,走在全国最前面的要求,努力推动北京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内涵促降”的科学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集约、高效、生态型绿色城市发展新模式,打造成为生产清洁、消费友好、环境优美的绿色发展先进示范区。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绿色北京规划”首次提出了“资源产出率”指标,并提出“十二五”末的资源产出效率,要比“十一五”末提高15%。

规划围绕“调结构、转方式、促循环”的工作主线,更加突出创新驱动,强化实施以降耗促发展的理念,努力形成绿色经济新格局。提出将中关村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挥创新引领作用。继续提升服务业比重,服务业占GDP比重达78%以上,比“十一五”末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继续淘汰落后劣势产能,严格控制新建产能过剩和“两高一资”项目,水泥生产能力控制在700万吨以内,比“十一五”末压缩产能300万吨以上。深入调整能源结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下,比“十一五”末减少700万吨,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20%以上,比“十一五”末提高7个百分点以上。

四环内步行千米到地铁

本市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居住建筑在全国率先实施75%的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规模达到3500万平方米,比“十一五”末增加3300平方米以上,完成6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能建筑占现有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67%,比“十一五”末提高11个百分点。

规划中提出,全面完成城市轨道交通近期规划线网建设,同步启动中心城轨道交通线网加密工程,实现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达660公里,四环内市民平均步行1000米即可到达地铁站点。不断完善轨道交通的换乘系统,五环外地铁周边同步规划建设一批驻车换乘停车场。

同时,结合轨道交通线网和站点,优化地面公交线网,提高公交整体运行效率。在主要干道新增公交专用道150公里以上,2015年实现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50%(含地铁)。积极构建新城与中心城间的快速交通专线,实现最远新城到中心城(五环路)的平均出行时间不超过1小时,有效支撑中心城人口疏解。加快主要拥堵路段改建,规划建设东、西二环等地下交通隧道,推进400公里次干路和支路等微循环道路建设,系统提高路网的通行能力。积极鼓励市民自行车出行,将自行车纳入全市交通规划,完善部分道路和重点区域两侧非机动车专用道,增强自行车租赁服务,力争中心城区自行车出行比例保持在18%左右,小客车出行比例力争控制在25%以下。

2015年“菜篮子”全面无公害

规划中指出,本市将着力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生产、供应体系,健全监管组织网络和责任追溯机制,切实保障居民饮食健康。到“十二五”末实现“菜篮子”产品全面达到无公害标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生产量比2009年翻一番。严格首都食品市场准入,加强与外埠主要食品产区协作,建设重点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保障进京食品质量安全。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的资格准入,强化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管理。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完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全市设立3000个风险监测点,企业应配备与其生产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自检设备。建立统一追溯信息平台,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跟踪、伪劣食品可召回、储运信息可查询。利用物联网、信息记录、识别、追踪和数据交换等技术手段,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和畜禽、水产品等食品从养殖、收购、加工、储运到销售的全程追溯。通过标签、条码和电子台账,实现酒类、桶装水等重点预包装食品流通和溯源管理。建立重点食品供应基地溯源系统,在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食品信息查询验证系统。

社区物资回收站点100%覆盖

规划提出,加大老旧小区的建筑、市政设施改造,对不具备拆迁重建条件的老旧平房区和简易楼房区开展环境整治,配套完善必要的安全环境设施,改善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加快推进电力架空线入地工程,实现五环路内主要道路、重点地区和新城中心区架空线入地。

同时,以厨余垃圾分类回收为重点,探索多样化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模式。加快垃圾分类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的配套。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实现社区物资回收站点100%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5%。着力打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以废纸、废聚酯、废塑料包装物、废橡胶、废旧家电、报废汽车为重点,扶持一批技术适用、模式先进的资源再利用龙头企业和项目。有序建设面向周边省市京郊大型静脉物流基地,着力推进京津冀区域合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拓展固体废物消纳处理空间。

居民用水将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在此次公布的“绿色北京规划”中,本市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充分发挥水价的杠杆调节作用,推进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超额累计加价制度、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继续执行再生水利用低价制度。

同时,严格控制进入河湖的排污总量,严格排水许可管理,严禁直接或间接向河湖排放未经处理或未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水。加大农业节水力度,推广渠道防渗、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实现农业节水灌溉面积比例达到95%。深挖工业节水潜力,淘汰更新一批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设备,新增项目必须配建节水设施。围绕宾馆、饭店、洗浴等重点用水行业和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领域,推广先进适用节水产品、器具,实现全市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5%以上。推进供水管网精细化管理,运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输配水效率,城区自来水管网漏失率降至14%以内。

强化再生水作为首都重要水源的作用,加快推动酒仙桥、高碑店、清河等配套再生水输送骨干管线建设,增强再生水配送能力。优化配置再生水应用范围,扩大在河湖补水、环境用水、农田灌溉、工业生产和市政建设等领域的利用规模,2015年实现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0亿立方米以上。

此外,完成中心城污水处理厂向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实现中心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8%,提高再生水品质,主要指标达到Ⅳ类水体标准。加快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42个重点镇污水全部集中处理。积极推广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处理技术,力争村镇污水处理率达60%。

政策亮点

2015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年度零增长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鼓励企业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立产品包装回收柜台。鼓励净菜上市,引导宾馆饭店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供应。鼓励企业加大健康环保建材、绿色家居的供应比例。在城市露天照明系统推广绿色高效照明产品和智能控制技术,基本淘汰白炽灯。

加强垃圾源头减量化管理,继续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机构或场所的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和居住小区、村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2015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产生量年度零增长。

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将提高

规划提出,本市将全面加强城乡防汛排水薄弱环节建设,加大排查力度,大力推进城乡排水河道、骨干道路积水点、地下空间排水系统、老旧排水管网和泵站等更新改造,消除防洪隐患,提高排涝标准和能力,做好城市地下空间防洪保安工作。统筹考虑城市开发项目与雨洪利用、生态建设、水土流失等自然因素的相互关系,科学布局,同步规划雨洪收集储置设施,缓解城市排水压力。完成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等五大水系干流堤防达标建设,完善蓄滞洪区的配套建设。加强山洪灾害和泥石流易发区避险设施建设,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健全防汛防洪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2012年实施机动车国V标准

规划中提出,进一步完善地区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污水处理厂污泥、垃圾填埋场恶臭、轨道交通噪声与振动等系列环保标准,力争2012年实施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及相适应的车用燃油标准。实行区县、重点行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把能源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前置条件。

“十二五”或开征交通拥堵费

规划中提出,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杠杆调控作用。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全面开展热计量收费,积极推行落实差别电价、峰谷分时电价、随机变动天然气定价等制度,落实国家新能源发电价格补贴机制。研究制定重点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方案,鼓励居民公交出行。健全排污收费机制,研究推行排污权有偿分配及排污交易政策。

5年淘汰老旧机动车40万辆

规划中提出,建立老旧机动车淘汰长效机制,力争淘汰40万辆。支持货运企业组建“绿色车队”,形成5万辆以上的规模。积极开展建筑施工等非道路用动力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和污染防治。加强在用机动车达标使用监管,强化路检路查,严格控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