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保有量已经接近9万辆,但建成的充电桩仅有3万多个。配套设施不足严重阻碍了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私人市场形成规模化发展的根本在于推动基础设施建设。
近期,关于充电桩建设的利好政策消息不断,日前,在国家信息中心日前主办的全国汽车信息发布会上,北京市科委双新处处长许心超透露,目前,充电国标的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开始征求意见,有望在今年8月份正式发布。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近期也透露,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已经正式具备了出台条件,目前正在走程序,规划名称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指南》,预计于本月由国务院正式发布。同时,为了配合规划实施,国家能源局还编制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指导意见》,届时一同发布。
据悉,我国计划2020年实现充换电站数量达到1.2万个,充电桩达到450万个。在国家的大力推广支持下,各地也都在积极的布局充电桩建设,从北、上、广的动作就可见一斑。
北京:收取充电服务费刺激更多资本加入
截止今年5月底,北京已经累计建成充电桩(口)8300个。建成公共专用车充换电场站234座,充电桩3700个。社会公用充电桩达2000个,私人自用电桩达到2600个桩。目前,充电基础设施已建成5公里半径公用充电网络。
据北京市科委双新处处长许新超介绍,为了方便车主充电,北京市政府发布了“e充网”、北京市充电设施布局图,为车主提供诸如充电桩位置和状态查询、导航、充电预约、出行路线规划等电动汽车互联网服务。目前国家电网、中国普天、中国石化等央企,京能集团、首钢集团等市属国企,及北汽新能源、特斯拉等整车企业,富电科技、北汽特来电等民营企业都积极参与公用充电设施建设。
日前,北京电力系统发布内部通知,电科院、电动汽车公司以及华商三优公司等充电桩(站)运营企业从8月1日起开始收取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能够让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有个清晰的盈利预期,政府希望以此刺激更多资本加入充电设施的建设中,从而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推广。
上海:新场所充电桩预留比例不低于10%
上海市充电设施按使用性质和对象主要分为三类,即自用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以及公用充电设施。截至今年5月底,上海市共有充电桩7496个,其中公用、专用充电桩3211个,私人自用充电桩4285个。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新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也就是说,未来上海新建小区每十个停车位中,至少有一个充电设施。同时,上海市还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投资、且符合扶持条件的充换电设施给予不超过30%的财政资金支持。
值得注意的事,《规定》中指出,企业在与私人用户签订销售车辆合同之前,必须自行或委托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为用户在住宅小区或办公场所落实一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如果想要购买新能源车的话,就必须有固定车位或者所在小区必须要有充电设施。
广州:下半年每天至少要完成46个新充电桩
去年,广州市发布了《201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计划》,其中要求,在2014年完成46个充电站和3000个充电桩的建设任务,并计划在今年底完成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1万辆,建设各类充电站105个、各类充电桩(机)9970个,初步构建网络化的充电服务体系和智能化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截至目前,广州市共完成1500多个充电桩,离设定的9970个充电桩还有一定的距离,如按照计划推进,下半年广州平均每天至少要完成46个新充电桩。
7月14日,广州市政府通过了《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新建小区、社会停车场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数的18%的比例建设或者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电费、服务一系列配套便利也相继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