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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限期治理、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重点企业治理进展情况

   2015-07-29 中国节能网3060
核心提示: 近日河北邯郸关于2015年上半年限期治理、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和主城区重点企业治理进展情况的通报。详情如下:

近日河北邯郸关于2015年上半年限期治理、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和主城区重点企业治理进展情况的通报。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污染减排重点治理项目暨限期治理任务的通知》(〔2015〕16号)、《邯郸市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邯气领办〔2015〕9号)和《2015年邯郸市主城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邯气领办〔2015〕10号)要求,日前,市环境保护部门对上半年限期治理任务、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和主城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及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污染减排限期治理项目。2015年污染减排限期治理项目809项(魏县除外),目前已完工474项(其中验收98项)、在建185项、未动工150项。其中,工业减排项目共安排98项,完工61项(其中验收3项)、在建24项、未动工13项;钢铁电力行业中控系统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共安排128项,完工89项、在建28项、未动工11项;农业源减排项目共安排500

项,完工303项(其中验收95项)、在建116项、未动工81项;在线自动监控设施项目共安排83项,完工21项、在建17项、未动工45项。临漳、曲周农业源减排项目全部竣工,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共安排48项,目前已完工6项、在建35项、未动工7项。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家电厂共4台机组提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实现超低排放。

(三)主城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主城区重点企业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纵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裕泰煤化工有限公司、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治理64项工程,目前已完工16项、在建27项、未动工21项。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绝大多数责任单位能认真贯彻市政府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推动项目建设,部分已完工投运,发挥减排效益,但任务进展仍不平衡,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限期治理任务完工率较低的为磁县(49%)、峰

峰矿区(41%)、丛台区(40%)、邱县(29%)、成安(5%)、冀南新区及邯山区目前仍未动工。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矿集团、永年及磁县坑口电站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进度滞后,仍在等待省地方标准的颁布。主城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除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外的其他项目进度滞后,邯钢集团项目完工率仅为14%,裕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完工率仅为38%,纵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完工率仅为53%;2014年市政府“五个行业”攻坚行动方案确定的武安市治理项目共164项,截止去年底完成133项,未完成的31项列入今年市政府限期治理任务,按要求应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但至今仍未完成;武安市有机肥厂建设项目、亿丰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至今未动工;峰峰矿区华瑞(邯郸)铸管有限公司、鑫榕(邯郸)煤炭工业有限公司、峰峰鹏通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除尘升级改造项目均应在去年完工,但至今仍未完成;成安县24项农业源限期治理项目,因责任部门未落实,至今未动工;永年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为“十二五”省减排目标责任书项目,该项目建

设进度滞后,主体工程未开工建设;磁县污水处理厂、大名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虽然已完成,至今未投入运行;涉县昊立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至今未开工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今年是“十二五”污染减排的收官之年,限期治理项目的完成事关“十二五”减排目标能否实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和邯郸市主城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是今年省、市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和重点企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要加快进度。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改造计划,狠抓落实。根据工程性质、季节等条件,倒排工期,攻坚克难,多方筹措资金,千方百计完成治理任务。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验收。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矿集团、永年及磁县坑口电站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按省地方标准(报批

版)做好前期工作,待标准正式出台后严格按标准及时间进度要求完成改造。

(三)要严格督导。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管理、监督和检查,增加现场检查频次,督促辖区内各企业加快治理进度。市政府将把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将予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在市主要媒体进行曝光,并予以责任追究。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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