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全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安徽省铜陵市深入推进“压煤、降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六大行动,协同控制多种污染源,重点实施调整能源结构、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机动车结构调整减排、产业结构优化和科技创新等7大工程,已取得明显成效,计划实施的1321个整治项目已完成724个,项目完成率54.8%,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截至7月26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62天(AQI),其中I级34天、II级128天、Ⅲ级及以上天数4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78.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46、35、8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4.6%、4.2%。
压煤耗措施有力。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以煤为燃料的工业窑炉,不再审批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100吨/年及以上项目。制定印发了《铜陵市燃煤锅炉整治方案》,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严格控制煤炭硫份、灰份。今年4月,市环保、工商、质监三部门迅速建立联动机制,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全面启动全市煤炭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按月开展煤炭煤质抽检工作,每月在《铜陵日报》发布煤质抽检结果,完成所有列入整治计划的31台燃煤生活锅炉的整治任务。
降扬尘由“点”到“面”。对全市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烟粉尘治污设施进行提标升级改造。采取电除尘升级改造、烟气收集系统优化改造、烟气除尘系统改建等措施,改造收尘设施,提高收尘效果。加大对现有石料矿山企业的检查、督查力度,上半年共安排现场暗访26次,提出检查整改意见17条;切实加大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整治力度,上半年共对67个施工现场开展了专项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对全市175个在建项目安装了631个远程监控点;积极推进公交车“冒黑烟”尾气污染专项整治,对全市150辆柴油公交车进行了全面清查;完成了富鑫钢铁等7家企业物料堆场规范化整治任务,完成了6家港口码头及码头堆场规范化整治任务;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压尘4次以上,加大对易泼洒物运输重点路段执法监管力度;划定秸秆禁烧重点区域,辖区内实现“零火点”;完成了35家餐饮饭店油烟净化装置整治任务。
控车辆多措并举。建立了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动态管理数据库,出台提前淘汰黄标车奖补政策。截至6月底,已淘汰黄标车566辆。完善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上半年共核发环保标志2万余套。将市中心0.3平方公里的区域划定为黄标车限行区,进一步扩大原有载货汽车限制通行区域,将近20平方公里的主城区划定为禁限行(时)区域,切实减轻机动车尾气和交通扬尘污染。完成了铜陵县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建设,机动车环检机构实现县级以上全覆盖。
迁企业稳步推进。积极推进金昌冶炼厂移址搬迁升级改造,加快推进铜冠新技术技改项目入园建设。不断完善工业园区生态发展配套保障措施,促进园区企业绿色发展和循环低碳发展。制定并下达铜陵市2015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重点推进钢铁、有色、电力、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制定铜陵市2015年工业淘汰关闭计划和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阶段性方案,在提前一年完成全市“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全年计划淘汰关闭小矿山5户,目前已关停2户。
抓减排全力以赴。市环保局年初制定了减排项目计划。4月1日,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全市15个责任部门和单位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加大对减排项目的督查与调度。2015年全市共安排减排项目20个,截至6月底,铜冠冶化、金隆公司、上峰水泥、海螺水泥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等19个减排项目全部完成并发挥减排效益。已完成的19个减排项目中,大气污染减排项目16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5900吨、氮氧化物7200吨。
增绿化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及江河湖环境整治。印发实施《铜陵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三上”(森林上公路、铁路,森林上江河湖滩,森林上废弃矿山)、“四创”(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和“五进”工程(森林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医院、进公园游园)。截至7月中旬,共完成绿化面积约220万平方米。在2014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森林增长目标考核中,铜陵市继2013年首次荣获全省第一后,再次以满分蝉联第一。全年江河湖沿线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共11个,截至目前工程已全部开工,累计清理垃圾980吨,平整土地3.8万平方米,清除违章建筑2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