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九大关卡终于横空出世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生活垃圾按照标准分为三大类,每个星期六将设定为深圳资源回收日,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雷表示,在加强正面宣传的同时,还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滴水汇聚终成海洋 深圳生活垃圾分类严阵以待
深圳市城管局先后赴北京、上海、杭州、苏州、广州和台北等城市进行考察,在充分借鉴各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起草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办法(初稿)》(以下简称《办法》)。
初稿经历征求各区(新区)意见并报市城管局审核、召开专家评审会、第二轮征求各区(新区)意见并报市城管局审核、报市法制办审核、公示及征求意见工作、立法调研工作、召开立法听证会、通过法制办办务会审议、报市政府审议等九大关卡,6月23日,深圳市政府第277号令,发布《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并明确将从2015年8月1日施行。
据统计,去年一年,深圳生活垃圾处理量达到540万吨,平均每天1.5万吨左右,按照近10年深圳生活垃圾处理量年均6%的增速测算,“垃圾围城”的危机离深圳并不遥远。可以说,《办法》的出台势在必行。
《办法》提出,深圳生活垃圾按照标准分为三类:一是可回收物,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等;二是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等;三是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住宅区内的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相对集中分类投放,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确定。
针对分类标准“四变三”,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雷认为,准确地讲应该是整体上大类分三类,只是从规章角度不对四分类做强制性要求。杨雷说,首先是因为厨余垃圾后续处理设施暂时能力还达不到。其次是在厨余垃圾处理技术工艺方面还面临一些困难。
而就民众关心的罚款问题,杨雷介绍,《办法》实施后,不是马上就开罚,有一个宣传的过程,让市民熟悉法规、熟悉生活变化。更希望每个市民都认真履行垃圾分类和减量的职责,按照规章的要求去做,慢慢养成习惯,形成生活风气后,垃圾分类不难做到。
此外,《办法》明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若单位或者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个人受到罚款处罚的,可申请参加主管部门安排的社会服务以抵扣罚款。而生活垃圾收集企业混合收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处10000元罚款。
对于路人游客等个人乱丢垃圾行为会不会出现取证难、处罚难的情况?深圳市城管局表示还将要求路人、游客等乱丢行为发生地的责任人,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切实履行义务,提高其管理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水平。在加强正面宣传的同时,还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杨雷介绍,每个星期六将设定为深圳资源回收日,在全市分步实施再推广,通过日积月累,让在深圳的市民逐步养成习惯,平时把资源类垃圾稍加储存,每个星期六集中交售到委托企业作处理,对资源垃圾做到应收尽收。
“如果每个人是一滴水,汇聚到一起就是海洋。”垃圾分类能否成功的关键是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参与进来,从自己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如果每个人是一滴水,汇聚到一起就是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