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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技术合成助力交通安全

   2014-05-15 法制日报——法制网1820
核心提示:交通安全是关系所有人出行的必要保障。2013年全球交通事故死亡高达124万人,不发达国家死亡人数占90%,损失占GDP的1%至3%。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民生大事,而法治则是交通安全的保护神。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施行。十年来,在法治化的轨道上,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全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从66万多起下降到19万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2003年的10.4万人下降到2013年的约6.3万人,死亡人数大约是印度的50%左右。这个成效来之不易,这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是交管部门依法履职,各有关部门配合强化管理的成果,同时也有制度创新和技术支撑合成的重要贡献。

交通安全诸要素中,人、车、路是主要矛盾。在交通事故中,90%以上是机动车所致,因此管好机动车是交通安全的重中之重。十年来,我国在机动车管理的制度创新、技术保障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汽车召回制度提供源头保障

对大批量的缺陷汽车进行召回,被实践证明是保障交通安全的最有效的制度之一,也是世界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

我国加入WTO后,开始对缺陷产品召回进行探索。2004年,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开创了中国产品召回制度的先河。目前,我国已召回缺陷汽车1500多万辆。

根据统计,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是十年前的5.9倍,私家车是十年前的14倍,而同期交通死亡人数减少了4万人左右。如果没有召回制度,按照国外专家最保守的估计,1500万辆缺陷汽车如果发生10%的事故,造成1%的死亡的话,就会有十万多人失去宝贵的生命!十年来的实践证明,汽车召回制度的创新,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汽车产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提升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发挥了极为重大的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包括汽车产业的拥护赞扬,也得到国际同行的高度评价。

严格机动车安检社会化监督

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技术措施和基础保障。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

机动车安检机构走向社会化之后,加强资质管理、行为监督,确保公正、科学、准确,已成为政府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2013年,各级质检部门对3148家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问题严重、违法违规的安检机构作出了严肃处理。其中撤销安检机构资格证书4家,查处安检违法行为97起,查处无证安检机构41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机构1448家,有力地维护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秩序,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有效、有力的监督,促进机动车安检机构提高安检的技术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从源头上把好机动车安全的技术检验关口,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堤坝。充分发挥社会化、第三方技术检验机构的作用,为交通安全的社会共治,提供了可靠技术保障。

加快道路交通安全标准制修订

道路交通安全尤其离不开标准化的技术保障。无论是道路行驶规则、行人路线、信号标志,还是车辆规格、重量等安全保障的各类技术参数,以及道路的设计、速度限制、桥梁设施、安全评价等,都需要标准来统一规范,协调运行。甚至可以这样说:法律是道路交通安全之父,标准是道路交通安全之母。
 
十年来,质检标准化部门积极制修订各类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标准,出台了直接间接的技术标准多达数百项,为道路交通安全系上了安全带。

从保护人的安全角度看,目前我国汽车成人用安全带、儿童约束系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为保护各类人员安全的汽车制动、转向、灯光照明、车轮、轮胎总成的标准,以及座椅、门锁等国家标准已基本完备。

从车的角度看,质检标准化管理部门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基本覆盖了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各个方面。到2014年3月底,我国已制定发布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117项。

目前,我国对车辆安全采取了强制性认证制度,为标准的实施提供可靠保障。2003年,质检认证管理部门依法对国产与进口汽车实行了统一的强制认证,对包括整车在内的19类汽车产品实施认证管理。目前已发放认证证书11万多张,涉及9000多家企业,覆盖了美、欧、日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汽车的强制认证制度,得到了国内外各方面的广泛认同。

从路的角度,道路规则的统一性、协调性、科学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合理性、安全性,都需要技术标准统一规范。为此,国家制订了一批完善公路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标志、标牌、安全防护设施等一系列和道路有关的标准,发挥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支撑作用。

此外,质检部门还为道路安全使用的雷达测速仪、出租车计价器等计量器具提供检定服务,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指示牌等交通设施提供技术标准,在进出口汽车检验、汽车三包等方面依法履职,助力交通安全。

总之,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制度创新,提供技术支撑,二者合成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就是为民生谋福祉,为社会保安康。

 
   (责任编辑:李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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