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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严禁销售非节水型器具

   2015-08-01 玉溪日报2560
核心提示: 为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7月29日,玉溪市住建局、质监局、工商局等多部门联合召开中心城区节水器具检查工作专题会议,明确要求严格禁止非节水型器具销售。

      为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7月29日,玉溪市住建局、质监局、工商局等多部门联合召开中心城区节水器具检查工作专题会议,明确要求严格禁止非节水型器具销售。

据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是《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中的一项重要指标。节水型器具是指通过国家节水认证的、商品包装盒上有“节”字型标志的、满足相同的生产或生活用水功能,较同类常规产品能减少用水量的器件、用具。经过多年的淘汰更新,目前我市市场上生产和销售的生活用水器具基本是以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为主,但也不排除还有一部分淘汰的非节水型器具还在生产销售。

“我市于今年3月开始在中心城区启动省级、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从8月3日起,市住建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将联合对中心城区4个主要的建材市场,按相关标准逐户对用水器进行检查登记,从源头上对高耗水、淘汰型用水器具进行清理整顿,确保销售用水器具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市住建局局长李毅介绍,下一步将通过举办节水型用水器具推广活动,引导居民用水户主动使用节水型器具或采取其他节水设施,最终达到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节水器具普及率100%的考核指标要求。(记者 冯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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