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按50%预拨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2015年奖励资金,我县获奖励900万元(奖励总金额1800万元)专项用于隆安县污水管网工程、华侨管理区污水管网工程、那桐污水处理厂3个项目建设。下一步,我县将按照有关要求,将综合奖励资金统筹用于推进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建设工作,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据悉,隆安县污水管网工程包括县城污水管网完善、隆南大道、宝塔路、右江桥头生活片区、城东安置区、城北片区、宝塔园区污水管网等7个区段21公里,计划总投资6480.3万元。目前7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已完成9公里建设,开挖管道10公里,其余区段因条件限制需要变更设计或征地缓慢进度受影响,我县正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中,预计今年12月底完工并接受上级部门验收;华侨管理区污水管网工程涉及5.1公里,计划投资1600万元,目前已完成建设2.4公里;那桐污水处理厂2015年计划投资2500万元,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