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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污水处理设施是不是一次污水处理上的中国式“土豪”?

   2015-08-04 中国环境报3000
核心提示:地下污水处理厂目前的重点应用区域主要有3个:一是提标扩建需求迫切、位于主城区、土地资源紧张的较大规模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时可考虑地下方案

地下污水处理厂目前的重点应用区域主要有3个:一是提标扩建需求迫切、位于主城区、土地资源紧张的较大规模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时可考虑地下方案;二是严寒地区,地上污水处理厂要解决冬季厚重积雪、浓雾以及结冰等问题;三是经济发达地区,对城市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要求较高的宜居城市。

图为地下污水处理厂效果图。

如何把一个稳定的资源即处理后的城市污水,转化成对河流生态修复、恢复自然净化能力有用的水,这是不少城市污水处理厂应该发挥的重要作用。

——中国水环境集团董事长侯峰

对于地下污水处理厂来说,目前大家质疑的消防、防洪、提标改造空间小等问题,在很多地上污水处理厂同样存在;而投资和运行成本的问题,则要算“总账”,要看其带来的土地释放、管道节约及生态价值。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凯军

无论是地下还是地上污水处理厂,政府在采购环境基础设施服务时,要判断自己具不具备购买这样服务的能力。虽然地下污水处理厂会带来包括土地节省等效益,但从常规购买服务来看,水价肯定要增加。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戴日成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凯军曾经统计了最近几年已经运行和在建的地下污水处理厂。“已经有 30多个,如果连万吨级都算在内的话,可能会超过50座以上。虽然地下污水处理厂在4000多座污水处理厂里,仍然是少数,但要看其发展速度,我个人认为地下污水处理厂是不容忽视的行业发展趋势。”

投资运行成本高、运营管理难度大,发达国家也不过全国一两个,地下污水处理设施是不是一次污水处理上的中国式“土豪”?到底该不该建?围绕地下污水处理厂,近期在业内引发热议。

无奈却必然的选择?

对一些城市而言,是水环境治理的迫切需求和土地紧缺、“邻避”效应等共同作用下的必然选择

要不要建地下污水处理厂?对于国内一些城市而言,这恐怕并非一个选项,而是由水环境治理的迫切需求和土地紧缺、“邻避”效应等共同作用下的一个必然选择。

“地下污水处理厂主要的指导思想是在流域治理中提出来的。” 在日前举行的第一届清华大学工程博士高峰论坛上,中国水环境集团董事长侯峰介绍说,如何把一个稳定的资源即处理后的城市污水,转化成对河流生态修复、恢复自然净化能力有用的水,这是不少城市污水处理厂应该发挥的重要作用。

他表示,当前城市河流多现劣Ⅴ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河流净流量下降,自然净化能力降低。

一方面,直排污水是河流黑臭重要原因,城市污水的实际收集处理率还应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城市河道需要大量净水的补充。而就近建设地下设施适应了上述需求。“无需复杂管网就可以就近补充河道,还可为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就近提供水源。当然,这对水质有更高要求。”侯峰说。

难道地上污水处理厂就不能实现上述需求吗?“当然可以,但对不少城市而言,地上建厂已几乎不可能。”侯峰表示,因为不少河流往往穿城而过,两边可开发、可选择的建设用地已经少之又少,按照传统模式建设会面对巨大挑战。

土地紧缺和环境影响,已成为制约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先决因素。业内人士做过估算,一个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周边需要有100米~300米的隔离带,随着污水处理厂的增加,隔离带范围更大。在高度开发的城市中心地带,这样的地块已很难找到。“由于隔离带限制周边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一个占地50亩的污水处理厂,可能会影响周边近1000亩地的开发。”王凯军表示。

而即使找到了地块,周边居民无一例外将投反对票。近年来,污水处理设施的新改扩建已经成为新的“邻避”项目。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武汉等城市,都有不少因此而推迟甚至取消工程建设的案例。

一位曾在地方发改委工作的业内专家对此深有感触:项目批了以后,就是执行不下去。而据了解,北京市在新一轮“治水”三年行动计划中,就将不少项目设计为地下式。

以技术创新应对挑战?

地下污水处理厂给行业创新和技术突破带来动力和空间,不是简单的将其安到地下,而一定要融入新的技术和创新

针对业内外对地下污水处理厂的质疑,王凯军承认目前其在技术和管理上确实存在较大的挑战。但他同时指出,不要过度夸大,因为目前大家质疑的消防、防洪、提标改造空间小等问题,在很多地上污水处理厂同样存在;而投资和运行成本的问题,则要算“总账”,要看其带来的土地释放、管道节约及生态价值。

在技术方面,王凯军更愿意用积极的角度去看待污水处理厂正在发展成为城市资源管理的重要一环,本身将从简单的污染治理转变为多重生态价值的贡献者。而围绕地下污水处理厂的实践和探索,将带来行业创新、取得相关技术突破的动力和空间。“这对此前在污水处理方面一直跟着西方跑的中国而言,可能是一个超车的机会。”王凯军对记者说。

因为提标改造空间受限而被作为反面案例的荷兰地下污水处理厂,王凯军其实不久前又去参观了一次,这家企业不断用技术解决问题,已经成为技术突破的前沿。

他介绍说,这家污水处理厂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在90年代面临第一次氮磷指标提高的需求时,用化学除磷解决了问题。目前,欧盟将实行新的排放标准,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大小和排放负荷确定标准的不同。为应对标准的提升,污水处理厂现在做厌氧氨氧化处理技术的实验,并请设计公司同步设计。

据王凯军透露,如果实验成功,不但能顺利达标,还有望实现污水处理厂的能量自给。他在论坛上展示了一种正在北京昌平进行中试的技术。他的团队正在跟企业合作,从德国引进了一种纳米絮凝剂,使沉降大大提速,只需要3分钟。“这项技术一旦用到地下污水处理厂,也是一个革新。”

对此,清华大学教授左剑恶表示,地下污水处理厂很可能是未来新的发展方向之一。但地下污水处理厂不是简单的把地上污水处理厂安到地下,而是要融入新的技术和创新。“特别是总结吸收国际经验,也许将来中国会引领世界污水处理的潮流。”

怎么选?要好好算账

要做全生命周期系统评估,要与城市发展规划相适应,研究与地下相匹配的工艺技术

一边是地上方案地块选择少、影响周边开发、社会影响评价难通过,一边是解决“邻避”效应、通过地上水体和景观提升土地价值,对大中城市而言,无论地上还是地下,选择前要做的是个算术题。

在云南昆明,有一个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就在高架桥边,不远处就是居民区。由于采用地下方案,估计节省土地投资超过10亿元,加上管道投资的节省,已经超过了地下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对于很多城市而言,土地是最容易算的一笔账。

“我认为地下污水处理厂一定是大中型城市相关设施未来的发展方向。”侯峰去韩国和欧洲考察过。“为什么韩国很多地下污水处理厂,欧洲很少?结论就是土地资源稀缺。而中国很多城市和韩国面临的状况接近,土地价值大是市场的需求。”

地下污水处理厂的优点和缺点同样鲜明。如何取舍?涉及到具体的选择,桑德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张景志认为要用全生命周期系统评估。

他们在贵州贵阳建设的5万吨青山再生水厂,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出水直接进入河流,作为补充用水。“这座地下污水处理厂在系统和全生命周期的角度看,具有极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不过,对地方政府来说,最好算的还是土地成本。北控水务执行董事、常务副总裁李力的团队曾经为河南一座城市做污水处理项目,也宣传过地下设施的优点。“结果当地政府一算账,觉得不合算。因为当地的地块价值并不如一线城市,不能覆盖建设成本,在地方政府的考虑里财务平衡很关键。”

张景志对地下污水处理厂态度谨慎。桑德目前也只做了两个类似项目,一个为全地下,另一个为半地下。“地下污水处理厂一定要因地制宜,适度发展。”他强调,目前的重点应用区域主要有3个。

一是提标扩建需求迫切、位于主城区、土地资源紧张的较大规模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时可考虑地下的方案;二是严寒地区,地上污水处理厂要解决冬季厚重积雪、浓雾以及结冰等问题;三是经济发达地区,对城市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要求较高的宜居城市。

张景志指出,如果选择地下的设计,首先要与城市发展规划相适应,做好市政环保设施建设规划。其次,行业要研究与地下污水处理厂相匹配的工艺技术、建设运营标准,特别是短流程工艺。

政府和企业都要做好准备

地下污水处理厂是风险较大的项目,特别是要体现正资产的效果,这取决于政府和企业的互动

在李力看来,地下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要实现多重目标,其一是要成为城市的正资产。正资产主要指在地下污水处理厂的地上部分,形成的城市公用服务设施,比如城市绿岛、休闲公园等。“师法自然,为社区贡献意义。”

其二是要成为新水源地。一般的地下污水处理厂都是用于河流、公园,甚至地下水的补水以及城市再生回用水,出水标准高,至少一级A,或者准Ⅳ类甚至Ⅲ类水。

其三是要实现环境友好,解决噪声、异味及景观污染等问题。使污水处理的“邻避”效应,转变成社区对设施的接纳和体验。

而对于传统水务企业而言,这些目标意味着多重挑战。对此,侯峰认为,在面对地下污水处理厂的选择时,政府要综合评估是否真正想明白、说清楚;企业则要自我评估,是不是具备这样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包括综合开发的能力。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戴日成也认为无论是地下还是地上污水处理厂,都是政府采购的环境基础设施服务。因此,政府首先要判断,自己具不具备购买这样服务的能力。“虽然地下污水处理厂会带来包括土地节省等效益,但从常规购买服务来看,水价肯定要增加。”

候峰则直言不讳地表示:地下污水处理厂在很大程度上是风险较大的项目,特别是正资产的效果能不能体现不完全取决于企业,而取决于政府和企业的互动。“地面设施如何做成正资产,污水处理如何与经营业务结合,如何招商,现在的问题还比较多,对环保企业来说是个挑战。”

从国内外实践来看,地下污水处理厂的地面部分可做公园、停车场甚至是商业开发综合体等,通过开发经营性项目,获得收入来补助政府付费。业内人士表示,整个功能设置要与周边环境相结合,与政府总体的规划结合,不能“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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