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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不是简单“分蛋糕” 电价市场化、售电多元化是核心

   2015-08-06 光明日报2500
核心提示:电,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生产中都须臾不可少。电力行业的特殊属性,使这一领域的体制改革始终为国人所关注。在沉寂了13年之后,新一轮电力体

电,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生产中都须臾不可少。电力行业的特殊属性,使这一领域的体制改革始终为国人所关注。

在沉寂了13年之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大幕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垄断行业改革向核心区域推进,此举被誉为“啃硬骨头”。

重启电改“大势所趋”

刚刚过去的7月,各地组建售电公司的消息引爆能源行业。

7月15日,内蒙华电公告设立售电公司。7月16日,深圳能源公告设立售电公司。7月28日,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揭牌;申能股份与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关于合资成立售电公司的合作意向书》,组建上海售电公司,参与售电市场竞争。

“春江水暖鸭先知”,售电公司纷纷亮相,显现了新一轮电改的力量。

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3月24日,深圳第一家民营售电公司——深电能即告注册成立。巨大的利润空间对企业和资本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各地的售电公司纷纷注册。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指出,这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思路形象地叫作“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就是对发电方、售电方、用电方提高市场化程度,实现更加充分的竞争。“管住中间”,就是在电网、输配电环节强化政府管理,因为这是自然垄断环节。

按照改革要求,“管住中间”是指对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加强政府监管、实行政府定价,确保电网公平开放、市场公平交易,并更好地实现电网科学规划,充分发挥电网规模效益、提高管理效率。“放开两头”是指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实行市场开放准入,引入竞争,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价格由市场形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今后,输配电网相当于高速公路,只要向电网交了过路费,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就可以逐步实现直接交易。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认为,上一轮电改至今已有13个年头,社会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社会各界对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的诉求越来越高。选择这个时间重启电改,可以说是“大势所趋”。

不是简单“分蛋糕”

从目前情况看,售电公司好像都是要“分蛋糕、抢市场”,但新一轮电改的目标却不是简单的“分蛋糕”。

纵观国际电力体制改革的历程,各国改革的模式、路径与其经济体制、能源资源禀赋、经济发展阶段、电力工业发展历程等密切相关,不存在某一种固定模式。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能源资源与能源需求逆向分布的格局和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等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不能简单照搬西方模式,只能从我国实际出发,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发展道路。

曾鸣指出,本轮电改的关键不在于电力企业的拆分重组和盈利模式的改变,而在于新型电力治理体系管理框架的顶层设计,其中政府能否在改革的政策激励和法治环境设计上有所作为至关重要。政府在改革的顶层设计阶段,对于如何运用市场杠杆,如何用“看得见的手”对市场化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监管等进行设计、建立和引导,必须发挥主导性甚至决定性作用。

参与改革的市场主体将如何获取红利?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是发电企业可以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方式,增强竞争力,争取更多的发电量和收入利润;二是电网企业将改变传统盈利模式,通过重新定位电网功能和电网收益机制,使得电网企业管理目标更加清晰,更加注重提高效率;三是允许各类资本进入售电领域和新增配电领域,带来新的盈利机会;四是通过竞争机制的建立激发电网企业降本增效,充分保障用户的权益;五是电力用户用电更加便利,工业和商业电力用户拥有自主选择权,增强了市场中的议价能力,带动供电服务质量的改善,用户权益可以得到更好保障。

电价改革是核心

要使改革红利真正释放,确保电力发、输、配、用等各个环节上的企业真正为用户考虑,保障用户利益,避免改革后电价涨、服务差、投诉多,电力体制改革还有大量细致的工作要做。

据悉,电改关键性配套文件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有望在近期出台。配套文件将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售电侧改革、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等方面落实电力体制改革。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深圳、蒙西电网等试点区域已赢得改革先机。

有序推进电价改革,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和先决条件。王强指出,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在各方共识的基础上有序、有效、稳妥推进。一是方案出台后,积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二是制定改革试点方案,防范改革风险;三是在电价改革、市场体系、售电侧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投资和新能源发展等方面,通过试点推进,逐步探索改革实施的道路。

电价市场化、售电参与主体多元化,将削弱电网的垄断,也意味着利润在产业链中的重新分配。目前电网购销差价在0.2元/千瓦时左右,按 2014年5.52万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来测算,总计将有1.1万亿元的购销差价重新分配。有人测算,若售电侧有10%的收益,则可贡献超过千亿元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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