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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实施生态补偿金扣缴制 推动河流水质持续改善

   2015-08-06 河北日报 3300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河北省沧州市严格实施生态补偿金扣缴机制,共扣缴相关县(市、区)生态补偿金360万元,通过经济杠杆,使河流水质得到有效改善。上半年,全市11条河流45个考核断面的COD、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8.3%、2.1%。

今年以来,河北省沧州市严格实施生态补偿金扣缴机制,共扣缴相关县(市、区)生态补偿金360万元,通过经济杠杆,使河流水质得到有效改善。上半年,全市11条河流45个考核断面的COD、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8.3%、2.1%。

沧州市考核的河流有子牙新河、北排河、沧浪渠、子牙河、南运河、黑龙港河、宣惠河、廖家洼排水渠、新石碑河、小白河、黄浪渠共11条河流,45个考核断面。其中,列入省《关于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中的考核断面有16个,由沧州市直接考核的断面有29个。上半年,沧州市重点考核了子牙新河、沧浪渠、北排河等河流水质。

通过生态补偿金扣缴制度的严格实施,以经济杠杆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治污积极性,治污效果不断增强。上半年,运西污水处理厂投资961万元实施了升级改造;海兴开发区、南皮新源、沧州运西和肃宁4家污水处理厂实施升级改造;新建沧州开发区、沧东开发区、东光开发区、沧州运西二期4家污水处理工程,明年6月全部完工后,可增加污水处理能力11万吨。

除此之外,全市还积极开展污染河渠专项治理,组织实施重点河流治理,现已投入5000万元,年内完成廖家洼排水渠、沧浪渠等河流治理工作。加强对重点河流环境管控,打击非法倾倒,封堵污染源头,有效缓解了沧浪渠、子牙新河等河流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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