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流域治理和生态恢复只是取得了初步和阶段性成果,稍有不慎就可能反弹,甚至可能重新戴上重度污染的帽子。所以说,辽河流域治理和生态恢复任重道远。我们要加大各项工作的力度,实现辽河治理的持续向好。”辽宁省副省长薛恒说。
在日前召开的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联组会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对辽宁省辽河流域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列席会议的薛恒表示:常委们提出的询问就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并整改,以此次询问为契机推动全流域治理和恢复。
前期:辽宁省人大代表视察辽河流域治理
前不久,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环资城建委委员及省人大代表组成3个视察组,分别到辽河、凌河和“大浑太”(指大辽河、浑河和太子河)沿岸的沈阳、鞍山、抚顺、锦州、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等9市,对辽宁省辽河流域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深入到流域干、支流,实地察看了各地的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干流生态恢复工程、支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基层巡护站建设等,听取了各市政府相关工作汇报,并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县区、乡镇有关负责同志、相关企业负责人、流域附近村民进行了交流座谈。
询问:能否确保治理和保护的资金投入?
在专题询问过程中,共有11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代表分别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提问。内容涉及巩固辽河流域治理和生态恢复成果,流域治理资金投入,部分支流水质超标,流域内部分重点治污项目进展缓慢,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污水处理费的收缴,生态补水机制的建立,部分企业直排、偷排、超排污水,农村面源污染,建立全流域的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河道基层管理部门体制等问题。
受辽宁省政府委托,省环保厅、省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畜牧局、省编委办、省物价局等8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并实事求是地回答了询问。
辽河保护区被列为全国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之一,也是唯一的流域型代表。对此,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李忠国表示,要坚持把准定位、精准出击、依法治水,不断巩固和提升辽河全流域水质,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并在创建过程中,发展旅游等低污染的产业,力争走出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双赢新路子。
鉴于辽宁经济处于下行压力下,能否确保辽河治理和保护的资金投入?辽宁省财政厅副厅长王玲明确表示,不仅保证资金投入不减,还将在确保辽河凌河专项治理资金的同时,通过用活用足有关政策等,引导和督促各方资金向辽河流域治理和生态恢复倾斜。同时,今后的投资重点将由治污项目建设转向治污项目的运行,并优先考虑扶持公益性质的项目。
面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且运行率较低,部分城市早期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滞缓,污泥处理率较低,如何尽快实现全流域水质自动在线监测全覆盖等问题,辽宁省环保厅厅长朱京海表态,在已建成8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上,年底前还将建成74个。省政府已投资5000多万元用于资助管网建设和解决运行费用,省环保厅已采取包干督办方式督促落实。
据了解,目前,尚未完成提标改造的1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已写进今年《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必须如期完成,日前主管省长已约谈沈阳等4市领导;在污泥处理方面,沈阳以焚烧为主,大连以资源化为主,本溪、锦州、营口、葫芦岛等市也将各自实现突破,年底全省将实现60%污泥无害化处理;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辽河流域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的全覆盖。
辽河流域均为季节性、受控性河流,枯水期常现断流,为稳定水质,应形成生态水调度制度化。辽宁省水利厅厅长史会云表示,会克服全省水资源总量少和分布不均等困难,通过实施相关引水和调水工程,来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将与省环保厅等部门共同研究并制定年度供水计划,实现生态供水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针对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下属的110个河道管理所的850余人中,有绝大部分属差额拨款或自筹自资,工资得不到保障会影响队伍稳定及依法治河的问题,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曾庆捷表示,此事已引起省编办的高度重视,因赶上年初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和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合并而搁置。下一步需明确其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定性等,争取尽快拿出令常委及人大代表满意的方案。
目标:要努力实现水质由轻度污染向优良转变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辽河流域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对辽河流域治理作了充分肯定。报告中说,自2008年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辽河流域治理,秉持“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石心肠”的“三铁精神”,采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举全省之力,先后实施了关停造纸企业、建设污水处理厂、生态治理“三大工程”和辽河治理攻坚战、“大浑太”治理歼灭战、凌河治理阻击战“三大战役”,使辽河流域水质全面改善。
但视察组也发现,目前辽河流域治理和生态恢复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点源污染问题仍然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有待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不容乐观,流域生态恢复面临较大压力,全流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尚未建立,保护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为此,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继续秉持“三铁精神”,强力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加强流域生态治理,有序开发生态旅游资源;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实现辽河全流域水质在线自动监测;完善流域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保护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十三五”期间,辽河流域要努力实现水质由轻度污染向优良水质转变;流域治理由治污、除险向生态先行示范区建设转变;流域治理体制由“专职负责”向“以专职负责为主导,群建群治相结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