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6日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8月至12月,我省将派出联合督查组,督查考核各市(州)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政府年度责任目标推进情况,督查过程接受人大、政协和媒体监督。
四川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都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地明确了重点防治任务。8-12月,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将组成督查组,针对各市(州)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政府年度责任目标推进情况和当地主要领导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情况,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按照要求,各地将邀请当地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各1名参与督查,并邀请新闻媒体报道。
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将提出整改意见。各市(州)政府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台账,组织和指导相关责任单位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整改方案,应在督查组离开当地5日内送督查组分组长单位,并抄送省大气办。省大气办将汇总《督查报告》,报省政府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各市(州)政府通报。通过督查,指导各地全面把握现状,准确研判态势,找准存在问题,制定落实解决方案,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政府年度目标任务。
针对2014年PM10年均浓度不降反升的达州、广安、内江、南充等4市和国控重点城市成都市,8月还将开展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