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湖南能监办获悉,湖南能源监管办针对煤电企业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存在的潜在风险和主要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督促煤电企业严格履行大气污染防治和节能降耗社会责任,确保煤电企业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责任目标,落实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今年伊始,湖南能源监管办加大对煤电企业节能减排的监管力度,对所发现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2014年,在全国率先建立煤电节能减排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并要求全省煤电企业(含自备机组)按季度定期报送节能减排信息数据,将国家能源局常态化监管要求落到实处。
同时,湖南能源监管办定期汇总分析煤电节能减排报送信息数据,分类比对脱硝、脱硫、除尘、能耗等数据,对标煤电企业“十二五”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和煤电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发现了2014年陕煤化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等四家煤电企业供电煤耗偏高、氮氧化物排放超标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湖南能源监管办向有关企业下达了监管意见书,并对陕煤化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等四家存在问题和风险企业进行监管约谈。约谈包括指出主要问题和潜在风险,严肃提出监管要求;分析企业整改报告,对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目标完成无保证的,坚决予以退回重报;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10月份,将组织专家组深入重点企业核实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将国家能源局闭环监管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