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度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资金计划(第一批)下达给你们,计划下达总投资288547万元,年度计划投资126515万元,综合示范奖励资金290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未开工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倒排工期,确保一个月内主体工程开工建设。
二、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对综合示范奖励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切实保证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挪作他用。
三、强化工程实施管理。要比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四、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铜陵市节能减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期报送项目月报、季报和年报。
附件:1.铜陵市2015年度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资金计划(第一批)总表(不发项目单位)
2.铜陵市2015年度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资金计划(第一批)(分项目发)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铜陵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