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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鼓励居民楼等建筑 建光伏发电系统自己发电

   2015-08-11 华商网-华商报 3250
核心提示:西安市政府日前印发《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在大型场馆、车站停车场、学校、党政机关、医院和城乡居民住宅等建筑建设小型光伏发电系统。

在自家屋顶建个光伏发电设备,产生的电自给自足,多出来的部分还有可能并入电网卖,这在西安、杨凌等地个别居民家已成现实。西安市政府日前印发《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在大型场馆、车站停车场、学校、党政机关、医院和城乡居民住宅等建筑建设小型光伏发电系统。

有个例:

西安市民装小型光伏发电设备 一年能省219元电费

据媒体早前报道,家住城南电子城的居民高锦月在2012年自己在自家7楼组装了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每天能发1度电,一年就是365度电,按照每度电0.6元计算,一年就节省219元电费,装发电设备投资了3000多元,他需要10年才能收回成本,但仍觉得很有意义。

杨凌示范区的居民夏宝国在2013年成功将自家的光伏发电项目并入国家电网,实现了我省首例个人光伏发电系统并网,他花了7万多元在自己宽敞的屋顶上覆盖了50块太阳能光伏板,一年可以发一万度电,自家最多用2000多度,其余的都出售给国家电网。

西安市政府打算怎么支持屋顶光伏发电?《实施方案》说,优先在耗电量大、用电负荷稳定、自发自用比例高、具备建设条件(前提是这种建筑物产权清晰、有效使用年限不低于20年,屋顶无遮挡、荷载满足安装要求)、电网接入方便的建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示范系统,支持在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大型场馆、车站停车场、学校、党政机关、医院、科研单位和城乡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顶、外立墙面及玻璃幕墙建设小型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其他新建和有条件的既有建筑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有补贴:

具体方案预计10月底前出台

据悉,为支持光伏发电,西安市财政对西安行政区(县)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每瓦1元的标准,在项目并网验收运行后,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各开发区(切块管理区)对辖区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按照每瓦不低于1元的标准,在项目并网验收运行后,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还鼓励区县、开发区出台其他扶持政策。电网企业要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具体的发电项目报批、并网办法和财政补贴方案预计于今年10月底前出台。

西安市政府还特别鼓励一些重点单位带头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新建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企业(项目)、屋顶可利用总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优先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单个屋顶有效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率先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新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要优先考虑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另外,西安市有关部门还要展开安装光伏建筑屋顶及其他场所的资源调查,统一屋顶租赁或分享光伏发电收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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