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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新能源目标上调成定局:消纳问题成行业发展掣肘

   2015-08-11 中国经济时报 1470
核心提示:首先,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电量供给调度并提高用电需求;其次,做好电网建设与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的统一规划,实现两者的协调推进;最后,建立合理的电力价格体系,以市场化的价格体系引导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可以从三方面加以缓解弃风、弃光现象。首先,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电量供给调度并提高用电需求;其次,做好电网建设与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的统一规划,实现两者的协调推进;最后,建立合理的电力价格体系,以市场化的价格体系引导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据报道,“十三五”规划新能源目标上调基本确定。市场普遍预期,相关行业的发展目标将比“十二五”规划中展望的(到2020年风电2亿千瓦,太阳能1亿千瓦)数值大幅提升,太阳能发电有望达到1.5亿千瓦,风电2.5亿至2.8亿千瓦,但上调幅度仍存在争议。目前,风电“十三五”规划已有初步方案,正在制定规划初稿,明年年初有望上报,光伏规划进展基本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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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位能源局内部人士透露,这些目标在能源局层面还没最后确定。由于传统电网建设速度相对固定,能否跟上新能源发展速度,也有不同意见。

“与‘十二五’规划中的新能源发展规划目标相比,‘十三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将会有大幅提升。”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函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由于目前我国各项新能源未来发展速度难以确定,而且新能源推广中的一些阻碍还未清除,例如新能源发电中输配电建设严重滞后于电源建设,因此“十三五”期间的新能源目标还需要多方征求意见并加以考量后确定。

据悉,早在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9月底前形成全国规划初稿,并征求意见,12月底前形成全国规划送审稿。并提出规划编制重点为:突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和推动能源结构调整,论证“十三五”期间各类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研究各地区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布局,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和外送电需求,技术装备和产业体系建设,以及发展配套政策。

“十三五”新能源目标上调,哪些行业将受益?

业内人士表示,基于中美气候变化协定的承诺,要实现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5%的目标,就必须大力发展核电、水电、风电和光伏,与之相关的设备供应和售后运营也将是未来新的增长点。不过,核电由于建设周期长,到2020年装机基本确定;大型水电站开发难度逐步增加,经济性下降。因此,最受益的还是风电和光伏。

萧函则认为,核电和光伏的发展潜力比较大。“由于水源条件比较好的地区目前大多已经建成水电站,接下来的水电站建设只能选在一些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地区,行业的上升空间比较小,此外我国风电行业的发展已经进入比较成熟的阶段,但存在严重的弃风限电问题,发展速度有所减缓,所以要实现这一目标,核电和光伏的潜力比较大。”

但事实上,新能源面临的消纳问题,成为行业提速发展掣肘,因此,“十三五”期间的通道建设是关键。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风电弃风率为15.2%,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国累计光伏发电量达到190亿千瓦时,弃光电量约18亿千瓦时,甘肃和新疆弃光率分别达28%和19%。

“造成弃风、弃光现象的关键因素是并网难问题。”萧函告诉本报记者。

“在前两个五年规划中,新能源规划和电网规划是脱节的,新能源发电装机量很多但发电量很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呼吁,“十三五”能源规划不要再犯 “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的错误了。

在萧函看来,可以从三方面加以缓解弃风、弃光现象。首先,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电量供给调度并提高用电需求;其次,做好电网建设与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的统一规划,实现两者的协调推进;最后,建立合理的电力价格体系,以市场化的价格体系引导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李俊峰则建议,能源规划的编制思路应有所调整。“过去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先出,能源专项规划和环境专项规划后出,为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背书,能源是保障经济增长的手段,环境规划为经济保驾护航。现在,应该把经济发展装进环境容量和资源容量的笼子里,为经济发展这匹马套上环境、能源的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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