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8月1日起实施,目前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实施情况如何?南都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据了解,深圳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早已试点进行垃圾分类的小区,这种占少数。另一种则是没有试点进行垃圾分类的小区。调查中发现,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相对集中分类投放实施情况不一,早已试点的小区在执行中还是会遇到很多问题。而没有试点的小区多半仍没有实施垃圾定时定点相对集中分类投放,政策实施比较困难。
处罚力度加大的新规
《办法》从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入手,规定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对已经“垃圾围城”的深圳来说,《办法》拟从源头减量、分类环节入手,减少垃圾的处理难度。而《办法》中的处罚性条款加大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力度。
对住宅区内的生活垃圾,《办法》规定实行定时定点相对集中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确定,并在住宅区内显著位置公示告知。
《办法》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个人受到罚款处罚的,可以申请参加主管部门安排的社会服务以抵扣罚款。
此外,《办法》还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违反相关规定将被处罚,其中未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者地点的,处2000元罚款;未记录或者未如实记录责任范围内生活垃圾排放情况的,处2000元罚款;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的,处5000元罚款。
分类从四到三的无奈
新规还确定深圳实行三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至于厨余垃圾,新规明确鼓励将其单独分出来,也就是说,新规对厨余垃圾分类没有强制性要求。“以前一直强调四分类标准,现在为什么不将厨余垃圾考虑在内?”针对市民的疑问,市城管部门表示,厨余垃圾在生活垃圾中占比超过50%,且易腐、易臭、难处理,单独分类收集处理的好处显而易见。但因目前处理技术不成熟、产品无出路、设施缺乏,深圳市暂不强制推行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先集中力量收集和处理餐饮垃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单独分类收集处理厨余垃圾。
“垃圾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厨余垃圾,如果不单独分类,纸皮、塑料、布料等被污染后就没有可回收价值,这样一来就难以实现垃圾减量分类。”深圳市德立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夏先生表示,对厨余垃圾进行单独分类和处理是垃圾减量分类的核心。“新规实行三分类标准,实则是立法过程中的一个无奈之举。”夏先生称。
作为深圳垃圾分类的示范区,盐田区仍在全面推行家庭厨余垃圾分类,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深圳市德立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几家企业承接该区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据了解,坪山新区也将效仿盐田模式,实行餐饮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理。
此前未试点的小区
问题1:人口流动大垃圾分类难
8月1日起深圳全市执行垃圾分类新规,但在人口流动较大的宝安区许多小区并未开始实行新规。记者走访宝安区某公寓型小区发现,该小区虽居住了2400多户居民,但还未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小区楼下虽设有黄、绿两色的分类垃圾桶,但厨余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混杂一起,住户并未区分。随着生活垃圾处理量越来越大,小区物管处在每层楼道和楼下垃圾投放点新增了一些垃圾桶,但都是不分类垃圾桶。
该小区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在入住初期有宣传过垃圾分类投放,但效果并不好,到后来分类工作也不了了之。“居住在这里的流动务工者较多,其中一栋楼全是小户型居住了500来户,他们对于垃圾分类的意识达不到,相应的培训也很难开展,可能刚做完宣传这批人就走了,下一批人来了又要重新去做。”该工作人员称,目前该小区大部分都不是业主居住,面临着业主本身不在意、租户更不在意的尴尬局面。
对于8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上述人士表示,有相关法律规定该执行的还是会执行,但是个人处罚方面他们并没有执法权,也不会去罚。“要罚,也只能是政府部门或者基层部门过来检查时,有执法权的部门去罚,我们只能是做宣传。”截至目前,该小区还未接到垃圾分类的相关正式通知。
问题2:多数小区还没实行垃圾分类
在龙岗区其他花园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点定时相对集中投放也有难度。位于布吉的中海月朗苑是花园小区,目前也没有推行,小区的业主也没有这个意识,生活垃圾还是全部收集在一起投放到楼道里的垃圾大桶。“不知道垃圾要分类收集、投放,这么多小区,要实施处罚也是比较难的。”小区业主陈小姐说,垃圾分类收集投放要实行,政府部门和管理部门还是要想办法推动,让业主有积极性去做这件事,而不是光靠一纸行政命令下达处罚。
管理处表示,在分类收集方面有很大难度。“前几天工作站开过会,大家商讨如何推行,感觉压力比较大。”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想的办法是楼道里放两个垃圾大桶,或者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垃圾清洁工进行清理、分类。管理处觉得,能不能推行一些奖励措施,比如做的好的可以奖励垃圾袋等,或者有人帮忙指导建立。
调查中,不少小区物管还提到,包括回收垃圾,以前管理处收集了很多废旧电池,结果拉到企业去处理,还要收取几千元的处理费,管理处最后又把收集的电池拉回来,现在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与试点小区相比,福田一部分老旧的小区实行分类也有困难。记者走访了一栋近20年的老小区发现,小区至今还未实行垃圾分类,区内没有设立定时定点集中投放的点,新一届的业主大会也还在成立中。管理处相关人士称,深圳大部分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已经升至每平米2.8元,但该小区的管理费还在每平米0.8元,而每月垃圾清理费就需4000元。对于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原本规定不允许随意投放,但由于小区没有安装摄像头,还是有人偷偷堆在垃圾堆旁或门口。每个月,物管处都要自己找车运走,花销约2000元。
由于资金紧张,小区内电梯、楼房等多处需要维修,最近一批垃圾桶都是2014年物业和政府共同出资才得以更换。实行垃圾分类政策实施后,该负责人表示希望政府可以考虑帮忙共同解决这一问题。
鼎太风华是南山区的大型社区之一,日前,记者来到位于东滨路的鼎太风华七期走访,发现小区内每隔三十至五十米就会安放一个垃圾桶,但垃圾桶并未就垃圾进行区分,无论垃圾是否可回收都只能丢进同一个桶子里,更不要说厨房垃圾、生活垃圾、金属废弃物等更加具体细化的垃圾桶。
小区住户黄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小区居住多年,一直没有发现小区内有集中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要求,“每一层的楼梯间都会有一个垃圾桶,我们的生活垃圾就放在这里等清洁工来清理,但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要把垃圾分类,也没有分类的参照标准。”
此前已试点的小区
“一方面没有这样的行为习惯,另一方面也没有这样的条件。”同住在鼎太风华小区的孙太太表示,垃圾分类的做法需要对方的配合,首先小区的硬件,即分类环保垃圾桶的摆放不到位,其次便是居民没有这样主动把垃圾分类的意识,“其实这样既增加了保洁人员的工作强度,也浪费了很多可再生的资源。”
问题1:实施了垃圾分类难坚持
龙岗区虽然在城市管理方面比前些年有进步,但连日来南都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小区在显眼位置张贴有垃圾分类的宣传标语,但不少居民垃圾正确分类意识相对淡薄。
作为龙岗第一批垃圾减量分类试点小区,龙岗街道的叠翠新峰小区拥有厨余垃圾降解设备,小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管理处有5名员工专门对垃圾进行“二次分解”,小区业主还成立了一支垃圾分类督导组,不定时去业主家进行查看和指导,而管理处也会组织人员在小区里巡视。
“垃圾分类我能行,绿色生活我先行”“垃圾也有它的家,垃圾分类靠大家”、“垃圾分类,匹夫有责”……南都记者在紫薇花园走访发现,这样的标语随处可见,而摆放的分类垃圾桶也不少,但随意翻看了几个垃圾桶,均可发现未按要求投放垃圾。
据紫薇社区有关人士介绍,管理处在今年5月向每家每户发放了小厨余垃圾桶,同时也在小区内投放了10个有害垃圾桶,110个普通垃圾桶。“虽然小区一直都在宣传垃圾分类,但还是有一些业主不能按分类要求投放垃圾。”
南都记者蹲点发现,在该小区,基本没有发现有居民能将垃圾正确分类投放。不少市民反映,垃圾扔错桶并不是故意为之,只是对哪些“可回收”、哪些“不可回收”搞不清楚。
而家住南山大型社区星海名城的张女士表示,小区内每栋楼下都有三个分类垃圾桶,分别用于收集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以及其它垃圾,并且以前社区里有做过这类的宣传,自己也认真学习过垃圾分类回收的相关知识,所以在家也会按分类进行垃圾投放。“小区以前还设有集中收废电池、灯泡的垃圾桶,现在却没有了。不想和其它垃圾放一块,就专门拿了个盒子装着,幸好后来孩子学校有回收旧电池的活动,就全带过去了”。
张女士的邻居黄女士则表示,自己也知道垃圾分类的好处,并且曾经尝试过进行垃圾分类,但是相关知识欠缺,黄女士苦恼于搞不清楚垃圾该如何分类,所以没坚持几天就放弃了。
问题2:虽有试点居民热情并不太高
宝安区于2014年实行垃圾分类试点,潜龙花园列入其中。该小区位于梅林关口民治大道上,共有18栋楼房,居住人口为1088户,小区的出租率达到40%.目前小区的垃圾投放点均在楼下设立,共27个,日生产垃圾量约1.4吨。今年6月的数据也显示,该小区当月的生活垃圾总量为42吨,其中可回收垃圾总量仅1.9吨,厨余垃圾共约9吨。
去年6月起,该小区引进了第三方公司作为辅导,成立了以街道办、管理处和义工一起的工作小组推行垃圾分类。记者看到,该小区垃圾桶为黑、绿两种颜色,其中黑色为厨余垃圾,绿色为其他生活垃圾。负责人蔡女士介绍,试点以来该小区清洁人员已进行了多次培训,龙华新区根据居住户数每年也拨付了10.8万元补助,主要用于制作宣传栏、横幅,添置垃圾桶及清洁工的补贴等,每几个月管理处还要针对实施情况上门回访,回访户数根据不同阶段从40%到85%不等。
“其实现在大部分住户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还是放在一起的,真正做这个工作还是清洁工。”蔡女士表示,目前该小区11个清洁工里,垃圾分拣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两名运输垃圾的人员身上。住户丢垃圾时很少做到分类,导致清洁人员要二次分类,增加他们的工作负担,但作为物业因为要收取管理费也不好当面指责住户。“虽然一个月清洁工大约有800-1000元的补助,但他们本身并不愿意干这事儿,增加工作量不说而且恶臭”。
在小区的定期回访中,管理人员发现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居民的热情并不太高。
一是有人认为原本一个垃圾袋可以搞定的事情现在要变成两个,袋子本身的降解也不易;
二是可回收垃圾未能有效收集效果不佳。因为小区住户中有很大一批热衷于翻拣垃圾,将硬纸皮、饮料瓶等拿去贩卖的中老年人。这不仅影响清洁人员有效集中可回收垃圾,而且在他们的翻拣过程中,各类垃圾又被重新混杂。
除此之外,居民本身的意识程度也不高。虽然小区内年轻人分类工作做得较好,但老年人才是承担家务的主力,他们的参与度往往不高。加上小区租户较多,流动性大,因此垃圾分类减量的宣传工作不能固定持续进行。
记者还注意到,目前该小区设置的分类垃圾桶内没有配上大垃圾袋,垃圾车回收时需要翻转桶底大力磕出来,也增加了桶的破损概率,而目前一个200多升的垃圾桶也要两三百元。
问题3:个别住户偷偷乱扔垃圾到楼下
福田区是深圳实行垃圾分类的先行区,记者走访多个小区发现,试点的地方分类工作有序进行,不少垃圾回收企业已在小区设立了驻点,居民的意识程度也很高。彩田村共有2030户,小区内设有专门的厨余垃圾回收点和垃圾中转站,目前垃圾总量每天约5吨,其中厨余垃圾大约有15桶,每桶240升。
小区垃圾分类负责人张先生介绍,小区自2013年开始实行分类试点,当时一一通知了业主并与之签订了责任书,更换了分类垃圾桶,每月向住户免费发放30个可降解垃圾袋,包括垃圾桶破损需更换的所有费用,均由福田区政府承担。试点起初,物管处原本要求在楼下倾倒垃圾时需将降解塑料袋倒空,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人愿意做,后来就调整为只需分两大类投放即可。目前,居民基本能做到。目前对于大件的垃圾投放,还是有个别住户偷偷乱扔在楼下,需要物管处再安排清洁人员进行处理。虽然8月1日执行新规,但张先生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物管可以开处罚单的相关通知。
黄沙坑则是坪山新区的试点垃圾分类城中村,但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南都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居民,均表示对垃圾分类没有太大意识。“有环卫工人会分的,这些工作不用我们自己做吧。”一位居民这么说道。坪山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城中村住的多是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比较强,之前在村里也做过宣传,但覆盖面积不大,随着人员流动,效果也比较弱,“我们会跟社工、义工联动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指导。”
部门说法
城管部门:
具体查处的操作还需探索和实践
以“资源回收日”引导居民
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不高,短期内难以改变原有垃圾投放习惯;物业服务企业也存在畏难情绪,未能实施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投放模式。对此,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在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制定家庭分类手册、在不同时段分类回收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做法,在每个星期六的固定时段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统一集中回收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等可回收物和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
城市管理部门希望通过持续、规律、便民的“资源回收日”活动,引导居民养成在家中暂时存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并在“资源回收日”集中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投放模式的优势将在‘资源回收日’活动中得到进一步展现,促进深圳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在此前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一些物业公司并不是非常配合,导致小区垃圾分类难见起色,而此次《管理办法》中明确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对于住宅区,明确全体业主为责任人;实行物业管理的,《管理办法》尤其明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及标准。
拒不履行者纳入征信系统
对“处罚沦为一纸空文”的质疑,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具体查处的操作还需探索和实践,“这不仅是政策、法律或者技术问题,归根结底是市民素养和城市文明的问题。”另外对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并被行政处罚的,还将当作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征信系统。
坪山新区城管局则表示,下一步将自加压力,主动突围,在原有4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试点的基础上,将垃圾四分类实施覆盖范围扩大到辖区162个城中村及所有物业小区。坪山城管局还表示,会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市场蔬菜鲜果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建设资源化处理设施,保证分类收集后的垃圾能充分再利用,园林绿化垃圾以及大件垃圾将结合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通过粉碎、晾晒等工艺制成垃圾衍生燃料,利用科学的分析、高科技的处理工艺,将每天能够进行再利用的垃圾减量提高到200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