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推进会在广州召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杜挺在会上表示,接下来,广东农村垃圾处理的工作目标是任重而道远,到2017年底,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0%,县(市、区)城区和镇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成绩:
约14万自然村全部建成“一村一点”
“垃圾围村”问题是农村地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杜挺表示,广东经过多年努力,截至2015年7月底,69个“一县一场”项目,已建成53个,16个全部开工;1049个乡镇全部建成“一镇一站”,约14万自然村全部建成“一村一点”,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硬件基础,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5%,66%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在长效运营机制的建立方面,杜挺认为,若要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仅有硬件设施还远远不够,必须建立清扫保洁和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使硬件设施运转起来,实现垃圾治理的目标任务。
在资金方面,据介绍,广东省财政每年不断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投入,继2012年设立“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8.4亿元,专项补助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4年,省财政又新增设立“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专项资金”,2014-2015年资金总额为11.1746亿元,用于支持“一县一场”项目建设、完善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创建“一市一达标示范县”。
此外,每年还有3000万元治污保洁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试点示范镇、村,有力支持了粤东西北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难题:
县级政府存在“等、靠、要”思想
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也在困难中前行。众所周知,广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杜挺也提出,与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以及人民群众对环境卫生质量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同时也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是县级政府未能有效担负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体责任,还未认识到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未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不积极、不主动。
二是垃圾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目前,全省16个未建成的“一县一场”项目中,有9个项目进展缓慢,分别是潮阳区、潮南区、连平县、雷州市、遂溪县、连南县、潮安区、饶平县、普宁市。其中潮阳、潮南、潮安、普宁4个垃圾焚烧厂年底建成的难度较大。
三是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各村配备的保洁员队伍不稳定,县域统筹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未能有效运转。垃圾分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未全面规范开展。一方面是部分县(市)和大部分乡镇未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大部分村庄未收取保洁费;另一方面是市县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不明晰,垃圾处理设施未能有效运行,影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和效率。
目标:
到2017年底,90%以上的农村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杜挺说道。事实上,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既是广东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也是政府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的职责所在和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所在。
在会议上,记者获悉,接下来广东农村垃圾处理的任务是:到2017年底,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0%,县(市、区)城区和镇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杜挺表示,根据上述目标任务,细化和分解了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各地加快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农村保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费用保障机制、推行市场化方式开展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等重点任务,同时要落实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
另外,广东还将继续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前,纳入广东省政府督办的垃圾处理设施一个是“一县一场”69个,要求今年底建成;一个是纳入“两个率先”考核的各市“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49个,要求2015年底开工或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