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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安排省级专项资金1.248亿元 PM10浓度逐月下降

   2015-08-13 中国环境报 3090
核心提示: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甘肃省环保局长座谈会上获悉,甘肃省可吸入颗粒物防治取得初步成效,今年进入第二季度后,全省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开始呈逐月下降趋势。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甘肃省环保局长座谈会上获悉,甘肃省可吸入颗粒物防治取得初步成效,今年进入第二季度后,全省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开始呈逐月下降趋势。4月均值为128微克/立方米,与一季度相比下降11%;5月均值为102微克/立方米,与4月环比下降21.5%;6月均值为76微克/立方米,与5月环比下降25.5%。

据了解,针对甘肃省2014年和今年一季度可吸入颗粒物不降反升的不利局面,甘肃省省长刘伟平分别约谈了未完成2014年度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下降指标任务、1月~6月可吸入颗粒物同比上升的有关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甘肃省还安排省级专项资金1.248亿元,用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第二季度后,全省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已呈逐月下降趋势,由一季度的同比上升32.1%,下降到上半年同比上升7.9%。

甘肃省环保厅厅长王建中表示,由于受产业能源结构单一、工业大气污染源排放量逐年增加且未实现完全稳定达标、城市环境综合管理水平低以及自然沙尘天气等因素影响,要完成国家下达甘肃省PM10浓度下降12%的指标,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甘肃省环保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督促各地按照环境管理责任分工规定,完善工作推进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继续抓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城市扬尘防控、煤炭质量管理等重点工作,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下降;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坚决查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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