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逐步降低以填埋方式处置建筑垃圾的比例,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贵州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强化综合管理,拆除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未编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已经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建筑垃圾优先并无偿供应给资源化利用企业。
《意见》还明确,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和价格调节机制。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对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提出处置申请并交纳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
此外,贵州还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材生产企业研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于吃渣利废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绿色建筑,国家及省有关补助资金将给予倾斜。
据贵州省住建厅统计,近年来,贵州每年产生建筑垃圾约9000万吨。按照计划,到2020年,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将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