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2016年度省级建筑节能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指导有关项目开展申报工作。
据悉,2016年,我省将重点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工程、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示范项目、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城(镇)等。按照规定,相关项目应采取纸质材料报送和网上申报并行的方式,申报应符合《2016年度省级建筑节能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申报主体单位应首先向所在辖区内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再逐级上报。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应纳入所在市区统筹考虑。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上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筛选,审核通过后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
据了解,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将于9月1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