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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村电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2015-08-17 北极星输配电网 263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电网(以下简称农网)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湖南省农村电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电网(以下简称农网)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情况

(一)农网改造现状。2010—2014年,全省累计争取国家农网改造资金166.5亿元,其中国家电网公司144.5亿元,郴电国际22亿元。新建、改造110千伏变电站161座,35千伏变电站198座,10千伏配变38297台,改造未改村8272个。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显著提升。截至2014年,全省农网供区共有110千伏公用变电站496座,35千伏公用变电站811座,10千伏公用配变159642台。国网供电范围内农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分别为99.923%、98.874%,相比2010年分别提高0.273%、1.424%;郴电国际供电范围内农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分别为98.5%、98%,相比2010年分别提高0.4%、1%。全省平均每个县拥有5座以上110千伏变电站,绝大部分县城110千伏变电站实现了双电源供电;农村平均每2—3个乡镇有1座35千伏变电站,部分经济发达的集镇实现10千伏线路“手拉手”供电;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0.91千伏安,解决低电压用户210万户;村网改造率从2010年底的71.4%提高到2014年底的88%,增加16.6%。

(二)存在的问题。受供电面积大、历史欠账多、电网基础薄弱以及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等因素影响,湖南农网发展仍然面临突出问题。一是村网改造率低。全省村网改造率仅88%,与“十二五”全面完成的目标差距很大,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郴电国际供电范围内有1936个未改村,待接管的农林场、小水电自供区有1539个未改村,地方和群众强烈要求改造。二是农网供电能力不足。全省农网35千伏重过载主变371台,比例为29%,10千伏重过载配变5619台,供电能力相对不足。农村户均配变容量0.92千伏安/户,在全国属于较低水平。三是供电质量不高。部分地区低电压问题突出。全省运行年限超过30年的10千伏农网线路中,30%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大部分农村10千伏线路不具备负荷转供能力,部分县城10千伏线路因负载较重无法实现负荷转供。

二、工作目标

统筹考虑农网建设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进一步加大农网改造升级力度,确保全省农网覆盖无死角。进一步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投资主体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发展机制,拓宽投资渠道,有力保障全省农网改造投资需求。高效配置资源,新增资源重点向未改村、管理体制理顺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倾斜,重点对35千伏及以下农村中低压电网设施进行改造,着力提升全省农村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水平。

(一)完成所有未改村农网改造(包括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和郴电国际目前供区内所有未改村;3年内完成体制改革的农林场、小水电自供区等地方电网供区未改村),2017年全省村网改造率达到100%。

(二)基本解决农网变压器超负荷运行问题,2017年 35千伏容载比达到1.8。

(三)基本解决农村居民迎峰度夏度冬、春节期间生活用电需求,2017年全省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1.36千伏安/户,达到2014年全国平均水平。

(四)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2017年全省县城10千伏线路互联率达到70%。

三、建设任务

(一)总体建设任务。新建、改造110千伏变电站27座,线路528公里;35千伏变电站237座,线路2606公里;10千伏配变34829台,线路21504公里;低压线路105961公里,户表1305702户。

(二)分年度建设任务安排。

2015年,新建、改造110千伏变电站9座,线路154公里;35千伏变电站53座,线路585公里;10千伏配变11625台,线路7211公里;低压线路35210公里;改造现有供区内未改村517个、体制理顺的地方电网供区行政村380个,投资55亿元。

2016年,新建、改造110千伏变电站9座,线路180公里;35千伏变电站92座,线路1008公里;10千伏配变11614台,线路7090公里;低压线路35110公里;改造现有供区内未改村709个、体制理顺的地方电网供区行政村579个,投资66亿元。

2017年,新建、改造110千伏变电站9座,线路194公里;35千伏变电站92座,线路1013公里;10千伏配变11590台,线路7202公里;低压线路35641公里;改造现有供区内未改村710个、体制理顺的地方电网供区行政村580个,投资66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是适应城乡统筹发展需要,改善边远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民生能源工程。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各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和处理工程建设问题,扎实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作。

(二)拓宽投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部分省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未改村及体制理顺地区农网改造。争取国家电网公司加大自筹资本金配套力度,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主要支持农网完善升级改造。市、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建设需求和自身财力配套部分资金,农网建设中地方政府主办的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可视同地方出资。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电网规划和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对变电站用地预留和输配电线路走廊控制。简化农网项目审批,35千伏及以下农网项目分县打捆批复可研(代核准)或备案,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林业、文物等部门在接到工程建设申请后,积极支持、加快审批,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供地、土地使用证等手续办理。输配电工程征地补偿标准执行省政府批准的各市州政府补偿标准。

(四)优化建设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大对农网工程协调支持力度,及时协调农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建设环境问题。严禁村组借农网工程名义向群众摊派集资或者“搭车收费”。严厉打击盗窃、哄抢工程物资,以及阻挠、截留工程拆旧物资回收的行为。加大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

附件:2015—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总体建设规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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