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煤)万元增加值能耗(吨标煤)消费量增长(%)结构(%)单耗增长(%)合计6831.21.6100.00.3596-5.29第一产业91.7-5.81.30.6973-5.76第二产业1998.3 -3.929.30.4578-10.06第三产业3236.6 4.147.40.2232-3.14生活消费1504.6 4.622.0--
2014年,北京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取得了新的进展,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能耗增速继续低位运行,节能降耗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市能源消耗情况
2014年本市能源消费总量6831.2万吨标准煤(以下简称标煤),同比增长1.6%;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能耗0.3596吨标煤,下降5.29%,降幅超过年度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3.29个百分点,连续四年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十二五”前四年本市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0.15%,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期间下降17%的节能目标。全市用电量93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电耗493.21千瓦时,下降4.34%。
2014年全市分产业能耗及变化情况
注:万元增加值能耗和增长速度均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
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情况。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1662.4万吨标煤(按当量值计算),下降5.4%;按可比价格计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0.9%。
二、全市水资源消耗情况
2014年本市水资源消费量37.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1%;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水耗19.73立方米,下降3.93%。“十二五”前四年,本市万元GDP水耗累计下降20.84%,超过“十二五”万元GDP水耗下降目标5.84个百分点。
2014年全市分产业水耗及变化情况
水资源消费量(亿立方米)万元增加值水耗(立方米)消费量增长(%)结构(%)单耗增长(%)合计37.53.1100.019.73-3.93第一产业8.2-10.021.8621.85-10.03第二产业5.4-1.214.512.45-7.54第三产业14.413.438.59.945.47生活消费9.54.325.2--
注:万元增加值水耗和增长速度均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
指标解释及说明
1.能源消费总量:指报告期内社会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加工转换损失量-回收利用量+输配损失量。
能源消费通常按实物量计算。计算能源消费总量时,将各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按照其热值折算为标准煤。
2014年能耗数据及速度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按能源核算新方法计算,不包括京外能耗。
2.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反映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计算方法是用能源消费总量除以GDP(或增加值)。为了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对GDP(或增加值)的影响,采用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变化幅度。
3.本公报能耗及有关数据为国家统计局核定的年度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