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集团17日发布2015年半年度公告,其中对准东喀木斯特40亿方/年煤制天然气项目进展做了披露。
据悉,煤制天然气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报告期内已分别取得《水资源论证报告》和《节能评估报告》国家层面的同意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已通过水利部专家组的评审。
煤制天然气项目配套煤矿:截至报告日,年产1200万吨阿拉安道南矿井煤矿项目已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节能评估报告》国家层面的同意批复。
煤制天然气项目配套供水工程:上半年供水工程紧紧围绕各泵站单、双机组调试和全负荷运行调试工作,截止目前,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向供水工程尾部调蓄水池的输水任务。
广汇能源8月7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甲方)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乙方)签订了《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甲方规划在准东喀木斯特建设生产40亿立方米/年的煤制天然气项目,乙方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天然气长距离管道输送、跨区域销售以及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终端、储气库建设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公司。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工程项目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协议:甲方承诺煤制气项目建成投产后,所生产煤制气销售给乙方;乙方承诺购买甲方项目投产后所产煤制气资源。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煤制气价格按照届时国家有关政策协商确定,价格的确定应同时考虑平衡煤制气成本和下游天然气市场价格承受能力。具体在年度《天然气销售和购买合同》中明确。
7月5日广汇能源刚刚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达成协议,双方同意以广汇天然气公司租赁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现有加油站土地为主要方式,投资加气站设备实现加气功能;主要合作范围分别在阿勒泰、塔城、博州等三个区域,共同合作开展13座站点的资产租赁业务合作。合作期限暂定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