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陕西省工信厅获悉,为促进陕西省煤炭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帮助煤炭行业脱困,支持煤炭产品生产企业提升产品销售竞争力巩固扩大省内外煤炭市场份额,自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陕西省内封闭式高速公路运输煤炭的省煤炭生产企业、洗煤企业,合法装载陕西省生产的煤炭货运车辆,按实际缴纳的通行费的50%给予补贴。
陕煤化运销集团按照相关政策领取了《发陕西省煤炭产品高速公路运输通行单》1250本,并及时按销量分发到7个销售分公司,据陕北榆林地区的销售分公司统计,南下车辆从神木至西安,按38吨计算可反还570元,吨煤可节约运输成本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