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继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注册售电公司后,华能集团旗下子公司也宣布成立两家全资子公司,从事售电业务。3月,“9号文”提出开放售电侧的改革方向后,全国各地已成立超过一百家售电公司。在配套文件政治正式落地前,售电侧开放的问题一直大家讨论的重点。今天君阳太阳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彭立斌就来和大家聊聊电改那点事。绝对直言,大量内部消息!简单粗暴的告诉大家国家电网应不应该参与竞争性售电?哪些企业才能顺利进入售电市场?还有哪些人可以从开放售电侧这一改革中获益?
小编注:君阳太阳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独立太阳能发电商,主要为大企业提供屋顶光伏电站的建设、运维服务以及能效管理服务,并且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盈利模式服务。彭立斌则是出身电力,跨界光伏终端市场的投资高手,对电改及光伏均有深入的了解。
三种售电主体最具生命力
Q: 成立售电公司最重要的是什么?
A: 我认为有三点对于售电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也可以说是核心竞争力。
第一是用户信任度。在电力产能严重过剩的今天,即使是实力强劲的五大电力集团,得不到用户的信任也是难以为继。售电侧的开放给了用户选择权,也给了用户任性的理由。你有电,我可以不要!未来的售电市场将是用户主导的市场,而不是电源方主导的市场,取得用户信任是售电公司生存的基础。
第二是能效管理网络的建立和技术整合能力。在未来的售电市场,光靠买电卖电的售电公司只能说是有钱任性,各种能源技术的协同整合能力才是售电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武器。没有对电力技术的准确把握和提升用户能效管理水平的本事,售电公司也就不用揽售电这个瓷器活了。
第三是完善的服务体系。即使售电公司有钱,有电源,有技术,没有好的服务也是枉然。如今,国有电力企业可以在地面电站建设中高歌猛进,但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中却举步维艰,这不是实力的问题,而是服务跟不上。未来的售电市场不是拼爹的市场,而是个拼服务心态的市场。服务,正是民营售电公司在未来市场中的绝招。如果未来有一天,电网公司和五大电力集团能够拥有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体系和能力,那么不仅民营售电公司没有存在的必要,全球能源互联网也就指日可待了。
Q: 哪一类的主体的售电公司未来可能最具有竞争力?
A:表面上看国有发电公司有很强的竞争力,实际上我认为如果售电侧彻底放开,他们将成为“弱势群体”!因为他们会面临巨大的竞争和比价,国有发电公司在服务上比不过其他主体。国有发电公司虽然也会有为大用户提供技术层面的服务,但是他们的服务体系决定他们很难向民营企业的内部配网投资。这样一来国有发电公司就只有两个竞争优势,一个是地域,一个是价格。但是在目前电力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国有发电公司只有通过残酷的比拼价格才能获得大用户的青睐。
我觉得下面三种主体的售电公司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第一是地方政府成立的售电公司。这个虽然是地方企业的垄断竞争,但是这个对于中国是需要的,抵挡大企业的联合不是为了垄断,而是为了增加和电网博弈的筹码。在这之后还是要做服务的。所以我认为未来每个省都会有一个国有售电企业存在,他们可以平衡五大电力的价格垄断,但是这类公司的存在不会影响民营售电公司的发展空间,因为他们只是售电,而不能像民营企业一样做服务。这类企业的生命力一定比五大要强,一方面具有先天的地域优势,同时也具有因为地缘产生的用户优势。事实上已经有地方大型能源国企在做这样的规划。
第二是行业领导企业成立的售电公司。拿铝合金企业来说,一个铝合金企业和几个耗能的铝合金企业联合,甚至把整个铝合金行业都捆绑起来,将铝合金厂的用电量集集中在一起去和电网谈判,以超级大用户的身份获得最优惠的价格。另一方面,行业中的企业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一家企业做的能效管理体系和工艺优化方案可以在整个行业中推广。
第三类就通过以大用户为核心,集合其他中小企业负荷的售电公司。这些企业通过给用户做能效管理和增值服务来吸引用户。也就是我们这样的企业。
除了地方政府成立的售电企业做不到深入服务,后两类公司应该都是以服务为核心的。
Q:分布式能源企业时候有机会参与竞争性售电?
A:分布式能源有两种类型,需要区分清楚,一种是依托电网的分布式能源,一种是独立于电网的分布式能源。我们第一步做的肯定是前者,事实上我们也是这样做的,公司从13年就开始售电了,有开给企业的售电发票。做分布式能源的企业其实是一个天然的售电公司,电改“9号文”中6类售电公司主体中其实也有分布式能源的相关描述。
电网参加竞争性售电,改革将失去意义
Q: 电网公司应不应该参加竞争性售电?
A: “9号文”公布的六类售电主体中,从文件内容看,六类售电公司主体里并没有电网公司,同时,文件中提到的电网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包括售电。
“9号文”公布的六类售电主体包括: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资本投资成立的售电主体;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的售电主体。
按照“9号文”的意思,电网只做输变电业务。即使电网公司有营销人员剥离出来直接成立售电公司,这个公司也属于独立法人,与电网公司没有任何资本和业务关系。这对电网公司是非常大的损失,所以在电网应不应该参与竞争性售电这个问题上背后斗争博弈也是很激烈的。电改配套文件本来计划是六月底直接出炉,但是后来改成征求五大电力和国家电网等相关机构的意见后计划7月底出炉。征求意见过程中国家电网组织了20多个课题组对文件进行研究,电改小组内部也出现了两派意见。所以一直到现在配套文件也没有出台。
我个人认为新型电网公司的功能中将不包括售电功能。电网公司本身具有输变电报装审批的权力,就有了在配电领域选择用户的权力,这在售电市场竞争中就可能存在不公平的问题。我觉得这次电改如果能做到让每个用户获得独立选择售电主体的权利就是成功。
其实,国家也不是不成立国家售电公司,只是要将现在电网公司的输配,调度和交易业务分离开来,这样才能搞清楚所有环节的成本和利润。想实现这一点,电网就不能同时参与输配电、竞争性售电和交易中心管理。电改小组中有人认为如果电网公司参与竞争性售电,电改失败的可能性会比较大,我也认为,如果新型电网公司还包括售电职能,那电改也就失去了改革的意义了。
Q: 前几天贵州出台的文件有什么特定的意义?
A: 贵州的文件出台并非偶然。我们几个关注电改的朋友都认为贵州文件的出台是有政治意义的,它给了大家一个方向,同时文件中明确了几件事要特别注意。
首先,特别明确了电网的盈利模式是输变电利润。输变电的价格标准是“历史折旧+运维成本+6%的利润”,其中是有利润存在的。而且电力结算全部在电网,因此电网公司拥有了一个强大的金融工具,简单讲就是巨大的现金流,我估计这个金融工具将使得电网公司的利润提升到8%。
其次,文件中将贵州电网公司与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放在并列的位置上,意味着两者处于同等地位。隐藏信息就在于两者的分离,交易中心和电网没有任何关系。
这个文件可以看出中央是不想电网公司参与竞争性售电的,但是也不想跟电网公司起直接冲突,所以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传达自己的意思。也可以说这次电改博弈的过程也体现出我们高层的政治智慧是非常高的。就我个人了解的情况,各省在电改的过程中也在会比照贵州方案来界定电网和售电的界限。
电子商务在居民售电市场中前景广阔
Q: 怎么看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在售电市场中的介入?
A: 在售电市场中主要有两块业务,一块是B2B,就是针对企业的,另一块的是C2C就是对居民用户。
来讲一个设想,现在我把我们的售电公司定位成能源互联科技公司,我们未来可能会做一个app,这个app除了售电和监控能效管理之外,还可能会有一个商务平台。其实在给企业做能效管理网络之后,整个企业的信息通道也打通了,那么接下来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的采购就可以通过这个app的电子平台来进行,也就会有电子商务产生。这个提供商不一定是BAT,更有可能是其他专业的设备生产商。所以在B2B这块,我认为BAT的接入深度有限。
但是对于C2C这一块,BAT能做的就非常多了。在整个服务体系中只有一个智能电子服务是售电公司可以做到的,其他的智能家居或其他电子商务方面的业务可能都要找BAT的企业来做了。
所以我认为BAT在C2C领域的市场是非常广阔的,但是能不能介入B2B领域就要看他们平台下有什么东西了。
可再生能源短期内将处于不利地位
Q:您在之前的采访中提到电改后,电价会下降10%-15%,那会对可再生能源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A: 影响肯定是有的,可再生能源本来就没有价格优势,电改之后价格上的劣势会表现的更加明显。但是之前也有文件中提到可再生能源将作为国家发展重点,那么政府一定会采取相应措施,比如配额制来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具体措施配套文件应该会有详细描述。
分布式有几个阶段,一个是可再生能源需要依靠补贴,电网也需要投入大量资源调节可再生能源的出力曲线,第二个阶段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成本低于煤电,那么煤电可能就会自愿成为备用电力。以德国为例,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低于煤电,所以煤电自动成为备用电力,现在甚至是可再生能源保护传统能源,因为经济性优势丧失后,很多传统能源发电设施就停用或拆除了,但是为了保证整个电网的安全,就只能反过来保护传统能源。我觉得这种情况在中国也会很快发生,当我们的可再生能源成本低于传统能源成本,中国的电网结构将发生巨大转变。我预测三年之后可再生能源电的成本应该就能控制在和煤电相当的水平上。
继国家电投注册售电公司后,华能集团旗下子公司也宣布成立两家全资子公司,从事售电业务。3月,“9号文”提出开放售电侧的改革方向后,全国各地已成立超过一百家售电公司。在配套文件政治正式落地前,售电侧开放的问题一直大家讨论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