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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地试点碳市场差异较大 首批试点包括电力等六大行业

   2015-08-24 中国电力报2620
核心提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上半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情况,数据显示节能减排进展总体顺利,全国GDP能耗同比下降5.9%;同时布置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下一步的工作,指出要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力争“十三五”实施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增量双控。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上半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情况,数据显示节能减排进展总体顺利,全国GDP能耗同比下降5.9%;同时布置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下一步的工作,指出要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力争“十三五”实施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增量双控。

记者获悉,我国将在2016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批试点行业将包括电力、石化、钢铁等六大行业,碳排放交易量可能涉及30亿~40亿吨。

七地试点碳市场活跃性差异较大

自2011年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7地先后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碳排放权交易开展试点。

2013年6月18日,国内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在深圳启动运行,自此中国碳市场建设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今年是7个试点碳市场全部启动后 的首个履约年。记者了解到,各试点的履约情况均较为乐观,其中北京、上海和广东都达到了100%的履约率,上海更是连续两年全部履约。截至7月24日,中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量达4030.4万吨,累计成交12.13亿元。然而各试点间差距悬殊,公开交易成交量最高的湖北达到了1645万吨,重庆则低至24万吨;协议转让成交量以广东306万吨最高,重庆则无协议交易;累计交易量湖北以1849万吨拔得头筹,重庆则以24万吨屈居末位。

对此,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卫权表示,自首个试点启动运行至今已有两年,市场在碳排放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在实践中,试点整体运行平稳,为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从交易数据来看,试点活跃性差异较大,其中天津和重庆活跃度最低。 全国市场初定六大行业

记者了解到,为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准备尽快提交国务院审议。

其实早在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并出台了共22个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国家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也已建设并运行。

据悉,全国碳市场建设将分3个阶段进行,2014~2015年为准备阶段,其中2015年主要任务就是与国务院法制办衔接,争取尽早出台国务院行政法规,同时由主管部门出台其他相关的配套细则和技术标准,以及所有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和标准等。2016~2020年为运行完善阶段,调整和完善交易制度,实现市场稳定运行。2020年后则进入稳定深 化阶段,逐步形成健康活跃的交易市场,探索与国际上其他碳市场连接的可行性。

急需建立市场化碳价格形成机制

全国统一碳市场启动以后,初步将纳入电力、冶金、有色、建材、化工和航空服务业年排放量在2.6万吨以上的企业,碳排放交易量可能涉及30亿~40亿吨,为欧盟碳交易市场的一倍。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相关负责人在不久前举办的中国碳市场创新与城市群发展论坛上发言说:“只有当市场足够大、能够覆盖到全国的时候,碳市场的核心定价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与试点碳市场相比,全国碳市场覆盖面更加广泛,参与主体情况和市场诉求更是千差万别,将要面临的困难不难想象。

因此,要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并充分发挥其减排功效,就必须要充分考虑各省区市 的差异性,考虑全国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和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极不均衡的实际情况,才能在经济稳步发展的同时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理论上碳减排确实可以对节能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形成“倒逼”机制,可是我国二者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各种政策和指标繁多,虽各有侧重,但互补性弱、重复度高,政策和部门间协调难度大。而且节能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拥有大量政策支持和多种国家补贴,企业可能更愿意选择实施节能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从而使碳交易的参与度和交易量大打折扣。

另外,我国7个试点碳市场均没有建立市场化的碳价格形成机制,碳价格难以反映能源价格、减排技术水平、减排成本和市场真实供需情况。因此,尽快形成完善的全国碳交易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可能是成功运行全国碳市场必须探索的关键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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