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的征收,本质上是为了控制高耗水行业用水,利于水资源节约。绿色低碳发展包括"加大节能降耗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探索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碳交易、排污权交易等新机制新模式",重点也在于资源能源节约。水资源税可能的操作形式:相关人士认为水资源税很有可能采取从价计征,由地税征收,并归地方政府所有的方式。我国目前针对7类资源征收资源税,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除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所有,其他资源税由地税收取,并归地方政府所有。另外我国现有资源税从量计征,弊病较多。煤炭资源税将由从量改为从价,表明了今后资源税的方向。所以相关人士认为水资源税也将从价计征,由地方政府使用,投入到水务相关设施建设上。
绿色低碳带来充分想象空间。工信部的文章在具体阐述"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时写道"以破解能源资源约束和缓解生态环境压力为出发点",本质上还是讲的能源、资源节约问题。但是在具体形式上提出"探索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碳交易、排污权交易等新机制新模式"。这就包括了余热发电、节能设备的生产销售、替代能源的发展(比如垃圾焚烧发电)等相关行业,以及碳交易市场制度建立,政府为节能自愿协议提供的各种财税优惠等政策。相关人士认为未来很有可能在上述方面建立配套制度。
专家认为,当前能源结构与低碳经济的发展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这预示了新能源产业在整体趋势上存在长期内的发展动力。垃圾发电行业2012年前三季度收入、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17.39%、33.6%,显示出垃圾发电前景良好。四季度到2013年不少垃圾发电项目进入建设周期,此外垃圾发电拥有环保和新能源双重属性,在高投资推动业绩增长的同时,还将伴随环保主题获得估值提升。
环保领域将逐渐告别侧重污染源治理的阶段,进入资源化、节能的新时代。加强大气污染物治理、减少烟尘排放量、提高污水处理率等是"九五"、"十五"环保规划的核心内容,但是在"十二五"之后将逐渐退居次要地位。一个简单的逻辑就是在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率等治标都达到90%甚至更高以后,污染源治理工作就将进入收尾阶段。在"治标"工作完成后,建设生态文明的重点将转移到"治本"的工作。具体就是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循环利用资源,降低能耗或者提高能效等方式减少污染源的排放。相关人士认为这也是十八大报告强调"资源节约"重要性的原因所在。相关人士认为环保领域的重点将转移到资源化、节能利用等方面,而环保产业的主导者也将转移到相关的环保服务业上。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推动以环保服务业为龙头的环保产业的大规模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一方面体现在污染物的控制上,一方面体现在环保设备的发展上。环保设备的大规模运用在促进环保装备业发展的同时,也为节能减排做出了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