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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邻避” 应靠“蓝色焚烧”

   2015-08-25 经济日报2710
核心提示:《“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预计,到2015年年底,我国投产和在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将超过300座。

随着城市生活垃圾的逐年增长,“垃圾围城”现象愈演愈烈。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垃圾焚烧必然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预计,到2015年年底,我国投产和在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将超过300座。

然而,由于担心对居住环境产生损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往往受到周边居民的抵制而搁浅,即所谓“邻避”现象。如何才能获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信任?固废处理行业面临的挑战,其实同时也是机遇。化“危”为“机”,只有通过技术和标准方面的提升,切实降低垃圾焚烧对于环境的危害,才能消除疑虑,实现社会、企业和政府多方共赢。

为了提高垃圾焚烧质量,环保业界提出了具有更高标准、更低排放的“面向未来的蓝色垃圾焚烧厂”设计理念。“蓝色焚烧”有着更严格的烟气排放指标,如二恶英排放浓度降低为0.01ngTEQ/Nm3,较欧盟标准严格10倍;具有更显著的能源利用效率,能量消耗大幅降低,发电效率明显提高;具有更先进的资源综合利用,实现污水近“零排放”及固废协同处理;具有更透明的企业运行情况,建设数字化工厂,污染物排放指标实时公开上网;具有更完善的公用服务设施,设置社区中心和补偿机制回馈周边居民。高标准、更清洁的“蓝色焚烧”将是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值得大力倡导。

“蓝色焚烧”要从理念变为行动:第一,应该由领先企业建立标杆项目进行试点,从技术、管理等多方面提高焚烧水准;第二,政府应对市场竞争建立起正确的监管与导向,推动行业门槛的建立,引导企业良性竞争;第三,政府应和企业携手,共同引导公众了解“蓝色焚烧”标准,以消除“邻避”效应。这样“蓝色焚烧”才能进一步推广落地,并推动国家制定更高的垃圾焚烧标准。

虽然距离国家标准的修订尚有时日,但我们应鼓励优势企业主动加压、转型升级,通过不断完善装备、工艺,大胆探索“蓝色焚烧”的发展路径。比如,在信息公开方面,可鼓励企业通过其官网公开已投运项目的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信息,主动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让公众对垃圾焚烧有进一步的正确认识,引领行业不断走向规范化。

为鼓励“蓝色焚烧”成为固废处理行业的升级路径,政府应及时出台或调整相应政策予以必要的扶持。比如每吨垃圾焚烧发电的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80千瓦时,超出的发电量不能获得电价补贴。而随着垃圾焚烧技术的提高,每吨垃圾通常可发电三四百千瓦时,如果多发的电量无法享受电价补贴,实际限制了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不利于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提高发电效率。此外,国家对于垃圾焚烧发电的补贴电价存在延迟支付的问题,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因此,有必要对相应的电价补贴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以鼓励企业创新,不断提高“蓝色焚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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