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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和闲置厂房补助资金开始申报

   2015-08-25 婺城新闻网2370
核心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创新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加快中小企业培育,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我区将对2014年度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和工业企业租用闲置厂房补助资金开展组织申报。

8月23日,记者从金华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获悉,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创新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加快中小企业培育,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我区将对2014年度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和工业企业租用闲置厂房补助资金开展组织申报。

据了解,2014年度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申报对象主要包括3类:一是2014年首次通过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清洁生产类工业企业;二是2014年获省绿色企业称号的区属工业企业;三是2014年内通过认证或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省节水、节电技术产品导向目录的节能技术产品类工业企业。同时,申报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企业必须在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亩产税收超过2万元,且通过清洁生产、省绿色企业验收的区属工业企业。其次是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建设规范,用能合理,节能、节水、节材效果明显,且企业产品通过论证或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电、节水技术产品导向目录的工业企业。2014年度工业企业租用闲置厂房补助资金的申报条件为:注册地在婺城区的工业企业,租用闲置厂房期限在一年以上,申报当年已投产并产生经济效益的;且租用的闲置厂房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符合工业性厂房生产要求。

区经济商务局希望各乡镇街道企办要按本通知精神及时组织所属企业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和企业,将申报材料按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一式两份于8月30日前上报区经济商务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相关申报通知与表格已放在婺城区政府网站上(www.wuch.gov.cn),网站首页“部门入口”点击区经济商务局即可。相关企业也可拨打电话8233809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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