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既是解决当前农村电网薄弱环节、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知》明确,国家下达我省2015年新增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105亿元,各类建设项目3万多个,遍布全省72个县级供电区域。按照国家要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要确保下半年开工,年底形成实物工程量,2016年7月前全面完成。各市、县政府要根据建设任务,倒排工期,明确节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
《通知》要求,建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大问题。各市、县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办理开工手续,及时解决征地拆迁、苗木赔偿和施工环境等问题,保障项目尽快开工和顺利实施。安徽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要承担项目建设直接责任,组织市、县供电公司,抓紧落实开工条件,统筹资源配置,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