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中核集团“走出去”起点的阿尔及利亚,中核集团“走出去”的重要一站——巴基斯坦,则更为大家所熟知。巴基斯坦不仅是贯穿中东与南亚的重要“桥梁”,也是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境外“驿站”,还将成为该地区的“经济中心”。
根据中巴核能合作协议,在巴基斯坦恰希玛地区建设一座30万千瓦压水堆核电站是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的前身)与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之间开展政府间和平利用核能的一个项目。该项目合同于1991年12月3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1992年2月25日,经双方政府批准合同正式生效。1993年8月1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FCD)。“该项目的签约与实施,标志着我国核电技术已走出国门,占据了国际核电市场一席之地,有力地提升了中国核工业在世界该领域的影响力。”李晓明说。
恰希玛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简称C1)是由中方以交钥匙形式向巴基斯坦提供的一座30万千瓦压水堆核电站,以我国秦山一期核电站为参考,是当时我国最大的成套设备出口带动工程和劳务出口的高技术对外合作项目,合同总金额5.8亿美元。中方全面负责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及电站试运行等工作。
合同工期从合同生效到电站临时验收为83个月,其中从第一罐混凝土到临时验收是68个月。该项目采用中方总承包、交钥匙形式进行建设,在满足质量、进度和成本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当地资源,使巴方的参与程度最大化,高峰期中方建筑承包商雇佣的中巴工人比例达到1比2。“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中巴两国文化高度融合。举个例子,如果你到我们工程现场去,你会发现现场很多巴方员工的四川话说的挺好。当时我们去巴基斯坦的员工挺多都是四川籍的,双方员工长期接触,方言也成为交流的语言之一。”李晓明笑着说道。
C1项目自投入商业运营以来,已安全运行15年,其间经过数次换料大修,中方均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保证电站安全可靠运行。电站运行业绩持续良好,负荷因子平均在85%以上,在部分换料周期内甚至接近100%,进入到国际原子能机构评定的最佳运行核电站之列。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对此十分满意,两国领导人多次将该项目称之为南南合作的典范,中巴友谊的象征。
说了C1项目,那就不能不提它的“孪生兄弟”C2项目(巴基斯坦恰希玛第二座30万千瓦压水堆核电站)。2004年5月4日,中核集团与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签订了C2项目合同,该合同于2004年12月1日开始生效。C2项目2005年12月28日实现第一罐混凝土浇筑(FCD),2011年5月12日实现临时验收,比合同规定工期提前了111天。2014年6月18日,C2项目顺利通过巴方最终验收。
C1项目是C2项目的参考电站,除少量设计修改和部分改进外,C2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设计标准均参照C1项目。C2项目仍然是总承包交钥匙的管理模式。
C1和C2两座核电站绝大部分设备材料都实现了国产化,国内主要核设备制造厂为项目提供设备材料,C2项目的国产化率达到86%,电气贯穿件、非能动氢气复合器、主给水泵等一些原本只能进口的设备通过了国产化。项目为国家带来了大量的外汇收入,同时带动了国内劳务出口。C1项目被巴基斯坦政府称赞为“优秀典范”,在C2项目临时验收庆典仪式上,巴基斯坦总理吉拉尼在致辞中盛赞C2项目是中巴双方在核科技领域合作的又一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