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以来,湖北省襄阳市集中治理大气污染,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工业企业方面,对于未按照规定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但是,在环评标准提高的背景下,仅仅要求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更新换代,或者实施脱硫、脱硝改造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工业企业生产工艺不少环节都可能排放有害大气污染物质,不光是燃煤锅炉一个环节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问题,何况有些企业根本不使用燃煤锅炉,同样严重污染大气。
因此,根据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国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预计达不到新国标要求的工业企业重新环评尤显必要。通过重新环评,得以从企业的整个生产工艺过程全面考虑减排和无害化问题,每个可能的排污环节都有相应的防治设备和无害化措施,达到更理想的治理效果。
新旧国标最大的不同,在于调整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将三类区并入二类区。不妨打个比方说明功能区调整的意义:按旧国标,襄城余家湖工业园为三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樊城区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按新国标,两者都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将来襄阳市大气污染治理达到了新国标,市民散步在余家湖工业园区呼吸空气的感受应当和散步在樊城区沿江大道、长虹路万达广场、紫贞公园一带的感受相同。
目前襄阳市按旧国标划为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的区域有襄城余家湖工业园、老河口沿江化学冶金工业区、南漳城南化工园和保康城关工业区。这些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是重新环评的重点排查对象。
排查工业企业环评是否合规合标是个专业技术活儿,环保行政审批部门不一定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能力。襄阳市环保局或者新成立的行政审批局可以委托襄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上述工业园区企业的环评档案材料进行彻底清理,逐一审查评估,出具咨询报告。对于企业旧环评能够满足新国标要求的,继续沿用旧环评,防止新增环保投入加大企业生产成本负担。对于无法满足新国标要求的,限期重新环评,增加环保投入,新上环保工艺和设施设备,保证排放达到新国标。
总之,治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除了依靠行政手段,还得依靠环境科技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将符合新国标要求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企业生产工艺的每个排污环节,使未来的工业园区不仅能生产畅销的工业产品,甚至能开发出工业旅游线路。
(作者系襄阳环境法专业律师,并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诊所教学校外实习指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