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设施改造、重点治理、宣传教育和强化监管等方式,抓紧抓好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出台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修缮管理办法》,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为更好地做好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对能耗统计员和节能联络员进行专职培训,确保各公共机构填报的能耗数据科学、真实、可靠。
积极向省申请节能资金60多万元对县委、县人大政协、县政府、县政务大厅四栋办公楼进行了节能改造。节能改造建筑面积达15356.42平方米,更换“led”节能灯1182盏、注油节能暖气片19195柱、节能热水器4台、定时节能插座690个、节水龙头46个。节能改造完成后,四栋办公楼预计每年可节约电费8.9万元、水费1.8万元。
针对县政务大厅大楼外墙隔热性差、能源浪费的实际情况,该局对政务大厅大楼外墙进行了节能保温改造,并喷涂了外墙真石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