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耳目和基石,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如何深入改革创新,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努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是摆在每一个环境监测人员面前的重大课题。在这个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的适时出台,为我们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针对目前存在的生态环境网络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建设方案》给出了解决答案并在4个方面进行了重点部署:
一是各负其责,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按照环境质量监测上收、污染源监测下移的原则,明晰事权,落实责任。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依职责建设完善本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说清本辖区环境质量状况、考核问责下级政府,监测网络全面覆盖大气、水、噪声、土壤、辐射、生态等环境要素;地方政府负责说清本地区污染源排放水平,企业切实履行自行监测责任。
二是测管联动,充分发挥环境监测效能。改变过去监测、监管两张皮的现象,从监管需求出发,通过联合检查、快速响应和一岗多能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监测效能,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
三是统一标准规范,创新科技手段。尽快制定出台环境监测条例,统一环境监测技术标准规范;推进监测技术、设备和方法的创新、革新,早日建成方法科学、资源共享、发布规范的监测管理体系。
四是壮大监测队伍,统筹各方监测力量。下大力气解决长期困扰监测领域的人员编制、预算、福利待遇等问题,努力提高监测人员素质;整合、规范社会监测机构的运营,合理开放监测服务市场。
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生态环境监测面临发展瓶颈,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以《建设方案》为指导,充分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提早谋划2016年~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
坚持统筹规划,贯彻落实《建设方案》精神。深入研究现阶段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之间的差距,科学编制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和与之配套的实施方案,确保总体目标的如期完成。
坚持以人为本,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专业队伍。“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将以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机制体制改革思路为指引,努力在人员编制、科技水平、福利待遇等方面下大力气协调改善,切实提升监测人员积极向上的内动力。
坚持问题导向,使环境监测真正为管理服务。针对目前环境监测领域普遍存在的“重微观、轻宏观”、“重监测、轻分析”等问题,将在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上与管理紧密结合,从管理和执法需求出发,增强综合分析能力,为管理出谋划策;提高监测工作效率,协同配合环境执法,使环境监测真正成为环境保护的基石。
坚持改革创新,在机制体制上寻求突破。加强区(县)环境监测力量建设,推进监管重心下移,推动加强同周边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域协作机制,重点加快建设区域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等机制,培育环境监测的市场化机制,完善社会化监测机制。
北京市环保局监测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