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辽宁省沈阳市环保局启动冬季燃煤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此项专项行动将持续到明年采暖季结束。若燃煤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被停产。
专项检查行动将做到“七查”
在今年的专项行动中,沈阳市将对火电厂、供暖公司、自备锅炉企业等燃煤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做到“七查”:一查新改扩建项目审批验收手续是否齐备;二查企业脱硫脱硝、除尘、在线监控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与生产负荷是否匹配、能否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三查脱硫药剂、除尘布袋等药剂设备是否及时投加、更换;四查污染防治设施损坏是否及时检修;五查环保有关运行记录、运营台账是否齐备,与实际运行情况是否一致;六查燃煤设备及其污染防治设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七查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全市环境监察队伍在节假日、早晚交接班、夜间、凌晨等易发生污染物偷排、污染防治设施停运等违法行为的时段,开展晨查、夜查、节假日检查等突击检查。对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人群密集的环境敏感区以及各主要街路开展巡查。
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响应
若出现重污染天气,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三级(黄色)预警以上应急响应时,市环保局将即刻开展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监察,并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实施驻厂员制度,将国控废气源企业列为驻厂企业,指派驻厂员驻厂,严格实施24小时不间断排污监管,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合理到位;加大检查频次,各辖区环境监察人员全员到岗,市环境监测站及时提供大气在线超标企业名单,对重点监管企业加密监察,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对超标排放企业“亮剑”
行动期间,市环保局将通过局官方网站全面公开执法信息,同时联合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全市的执法行动开展稽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现场查处、现场曝光,涉嫌环境犯罪的坚决移交。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涉嫌违法的,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建议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另外,对生产锅炉超标或超日总量排放的企业坚决限制生产,对生产锅炉通过旁路偷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年总量、限产后仍然超标、因突发事件造成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坚决停产整治,对生产锅炉通过旁路偷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不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的坚决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