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26日)上午,浙江省治水办、环保厅、建设厅、农业厅在杭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浙江省治水办常务副主任方敏等四部门相关负责人通报了7月13日-8月20日开展“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的情况,以及今年以来“五水共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行动:严格环境执法监督
近40天查处案件2021件
据了解,此次督查覆盖全省11个市的76个县,现场查看“五水共治”项目358个,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相关设施81处、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企业182家、河道242条,并随机检查了浙江省30个督查组反馈问题、媒体曝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此次行动期间,省市县环保部门三级联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9033人次,排查排污单位28591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21件,拟处罚款8583.45万元。”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总队长李全胜介绍说,“其中温州、金华、台州、宁波、杭州、绍兴查处违法案件数均达200件以上,全省移送公安案件106件,行政、刑事拘留132人。”
据统计,今年1-7月,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完成环境行政处罚案件5233件,罚款2.42亿元,行政拘留257人,刑事拘留439人。
嘉兴两名河道保洁员站在吊桥上,冒雨打捞清理河道垃圾。
成绩:治水工作顺利
部分整治项目接近收官
今年1-7月份,全省累计完成黑臭河治理投资27亿元,整治383公里,占年度计划85.6%,累计整治黑臭河5043公里。截至7月底,全省六大行业整治已关停2219家,搬迁或整治提升3449家,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接近收官。全省22个特色小行业中已经关闭2557家企业,完成整治提升4423家,完成搬迁入园企业81家,整治任务完成率达到75%。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已完成年生猪存栏50头以上的养殖场治理、设施修复改造和标准提升9312个,完成率74.1%。
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方面,全省已有5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开工,完成年度目标65.4%。全省完成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1948.1公里,占年度目标的97.4%。
一年多来,“五水共治”治出了改善环境的新成效,治出了转型升级的新局面,治出了政府治水自信的精气神,治出了百姓点赞的好口碑,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浙江新实践。
兰溪市兰江河长公示牌。
不足:“河长制”执行不到位
管网改造与污水处理厂不协调
在通报成绩的同时,通报会上还指出督查发现的工作薄弱环节,如部分地区“河长制”责任落实和制度执行不到位、截污纳管和管网改造相对滞后、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全省已实现四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有些地方的河长公示牌上甚至有二维码,扫一扫就可以一键向河长反映情况。”省治水办常务副主任方敏表示,“但是部分县市仍然有河道巡查不落实、日常台帐不健全等现象。”
记者在跟随督查组走访督查的过程中也发现,有些地方的河长公示牌举报电话设置存在问题:不同河段的河长电话号码相同,且为办公室座机,无法直接及时联系河长。
此外,还存在管网建设与污水处理厂建设不匹配不协调的问题。据通报,温州、金华、舟山、丽水等地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明显不足,部分污水厂已超负荷运行。相反,温州、绍兴、金华、台州等地个别污水厂建好后,因管网配套不到位,污水处理厂“吃不饱”甚至长时间不能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