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郑州市新建住宅楼在设置电梯的问题上有了新规定。按照新规定,郑州市一定高度的住宅建筑,应当设置一台或多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为满足很多用电梯人群的需求,郑州市相应提高了住宅设置电梯的标准。
该负责人表示,经多部门研究后,规定郑州市7层及7层以上或住户入户口层楼面距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新建住宅,每个住宅单元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12层至18层的新建住宅,鼓励每个住宅单元设置2台以上的电梯,其中1台应是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如每个住宅单元设置1台电梯时,应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19层及19层以上的住宅,每个住宅单元应设置不少于2台的电梯,其中1台应是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据介绍,新建住宅设置电梯的新规定,近期会纳入新的郑州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中,将作为新房建项目规划审批的内容之一,也就是说可进担架电梯将成郑州市新建住宅楼的“标配”。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新建住宅项目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也越来越引起百姓的关注。如既有住宅需加装电梯,在满足相关规范和要求的基础上,市规划局将简化手续予以支持。
记者了解到,此次郑州市针对新建住宅设置电梯出台的规定,并未对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尺寸作明确说明,但业内人士参考电梯技术规范分析,认为如果是容纳担架的电梯,载重量至少应达到1000公斤,电梯轿厢最长端的尺寸应不低于1.6米;如果参考医院病房电梯,则载重量最小应达到1600公斤,轿厢最长端的尺寸最小为2.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