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积极申报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经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遴选,济南市成功入选全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中央财政将按照每平米改造面积补助20元的标准,支持济南市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前,中央首批启动资金2764万元已拨付到位,待济南市项目完工并通过国家节能效果审核验收后,中央将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根据改造计划,济南市将筹资1.83亿元,在省立医院、千佛山医院、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省图书馆等35个单位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公共建筑用能监测与控制系统、配电照明系统、采暖空调通风系统、可再生能源应用以及建筑围护结构等五大方面。全市预计新增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30.35万平方米,改造后单位面积能耗将下降15%-20%左右,同时可进一步促进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机制在建筑节能领域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