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正式印发了《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意见(2015-2017年)》,明确要求各市县积极探索建设循环、资源、低碳、清洁的新型废物管理与处理模式,统一布局乡村垃圾收运设施,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垃圾资源再利用,采取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据了解,为做好“户分类”工作,海南要求全省所有村庄按照每500人配置1名保洁员的标准,合理配置收运保洁人员及垃圾收运车驾驶员。同时,按照每300人配备一个660L公用垃圾桶或每100人配备一个240L公用垃圾桶,每户农民配备2个垃圾桶分别存放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
据介绍,到2017年,全省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秸秆还田、养畜、能源化利用率达6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同时,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运体系全覆盖,每个县市至少建成投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逐步建成城乡一体的垃圾收运体系,实现村级垃圾收集和保洁长效机制设施的基本覆盖。